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钦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钦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2023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政治统领,强化法治理论武装
1.强化法治理论学习,提高法治建设能力。以落实市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首课”机制为载体,结合开展主题教育,以读书班、专题培训和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对法治建设工作要求部署,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同时以局党组会学习为载体,学好用好宪法、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学习落实党内法规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以来,局党组组织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和宪法法律法规16次。
2.抓紧学法教育,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采取“线上线下”全面发力的培训方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遵法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对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组织多期内容为不动产登记法律风险防范、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培训班、耕地保护田长制等培训班。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16次;组织在职在编和聘用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共313人参加考试并100%通过。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学法依法用法能力。
3.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实现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强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局官网、微信、报纸等媒体平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以案释法制度,以自然资源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增强普法教育的渗透力。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深入乡村振兴联系点宣传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结合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宪法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宪法、民法典和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通过宣传学习,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
(二)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机关运作的基本准则。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年初全面谋划部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将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以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形式,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书记亲自组织会议研究决策,并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重视法治队伍建设,将自然资源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市自然资源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力争到2025年,熟悉法律和自然资源法规、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法律专业人士占机关人数5%。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每年都聘请2名法律顾问、配备一名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建立法律顾问“周坐班制”,让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参与重大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审核等方面把关,预防法律风险的发生。
(三)提升审批效率,推进放管服改革
1.继续优化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流程,将项目总平规划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审定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合并为一个环节,压缩审批时间至9个工作日;对办理了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工程建设项目,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申请单独竣工规划验收,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联合验收工作。提升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出台印发简化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流程的通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建设书核发、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审查、批次建设用地审查效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2.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积极推行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通过重塑交易流程,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实行“转移+抵押”双预告登记。全市共办理191宗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业务,涉及抵押金额166183.89万元,已实行“带押过户”业务银行数量增至8家。通过实现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新贷款、办理新抵押登记“五合一”改革,有效减少交易方过桥垫资等需求,降低房屋过户的时间、经济成本,保障银行抵押权落实,防范交易风险,维护交易秩序,活跃二手商品房交易市场。持续扩大“交房即得证”改革覆盖面,目前累计共向22个小区的购房业主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5308本,已有1个小区全区首创将“交房即得证”写入购房合同要约。在全区首创“交海即交证”模式,率先打破涉及海域使用权登记的各部门数据共享壁垒,将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海域使用金、出具用海批复、海域使用监管信息录入等多环节优化整合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打造了交海与领证“零时差”服务模式,极大提升海域使用权登记办理效率。
(四)完善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1.协助推进立法工作和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一是协助推进《钦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广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制发程序,2023年对2份代拟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22份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审查。
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认真办理自然资源领域和市政府交办的案子,依法履行应诉职责。2023年,办理我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25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 17 宗,申请法院执行 1宗。
(五)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抽查事项清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局网站公示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信息。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精神,认真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把法制审核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进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4宗。
2.加大执法力度。聚焦“严起来”的总要求,继续抓好卫片执法的同时,依法依规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开展打击违法盗采海砂专项整治、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回头看”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稀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2023年完成自然资源部下发图斑核查判定5051个,违法土地面积13141.09亩,已经完成整改 195宗,面积533.63亩。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5+2”“白+黑”全天候常态执法巡查308次,立案查处违法开采行为29宗,收取罚没款19.649万元。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畅通沟通渠道,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持续推进“阳光政务”,加快推进自然资源政务数据“聚通用”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
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法律意识等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协助查处力度还有一定的欠缺。
(二)对土地政策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部分群众对土地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还不能深入理解,对保护耕地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土地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法治环境有待改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钦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从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出发,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
(二)加强法治教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普法职责,使普法工作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决策、全面实施、整体推进。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法治培训等工作,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三)深化全民法治宣传。扎实开展个性化精准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社会公众法治素养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扎实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保护、地理信息安全、国家版图完整等法治意识教育。推进基层普法,提升普法深度和广度,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