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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钦环委办发〔2023〕2号)要求,现将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决策部署和重大任务,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圆满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持底线约束、规划引领,打造绿色国土空间
(一)加强空间管控,巩固生态安全格局。构建钦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以写好“港、区、产、城、人”五篇文章作为规划总体愿景,以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为定位,构建了“一核一屏一廊三轴五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思路,提升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品质的生态安全格局,《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1月24日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建成全区首个市县统筹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市政工程规划、桥梁道路规划设计等提供统一的精准空间数据底板。编制完成130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有效支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加强源头治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全市5895名田长、网格员“巡田”4.58万次,总里程11.97万公里。落实非农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33宗,涉及耕地数量58.45公顷,水田规模44.56公顷,粮食产能78.89万公斤。开展耕地保护重点任务“百日攻坚”行动,耕地保有量任务超额完成2.9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任务超额完成1.91万亩、农用地内部实现一般耕地净流入2.36万亩。入库补充耕地项目52个,涉及新增耕地数量516.78公顷,水田规模623.87公顷。挂牌出让补充耕地指标1宗。
二、坚持节约优先、高效利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一)节约集约用地。建立了多部门的节约集约用地协调联动机制,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强化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下活土地资源精准高效配置“先手棋”,以建设用地指标调控为杠杆,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2023年,高效服务平陆运河建设,全线工程建设用地于5月11日获自然资源部批复,钦州段用地面积2545.86公顷;完成土石方消纳场手续办理74处,面积2.71万亩。全市获批用地78批/宗,面积3998.84公顷。安排市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86.91公顷,一批县域发展项目及民生项目及时落地建设。办理国家、自治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核销手续3432.74公顷,保障了华谊钦州新材料一体化基地、中石油广西二期项目等一批投资百亿元以上的项目建设。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钦州输水分干线工程等重大项目纳入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项目安排。积极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推动有限的土地资源流向高效率、高产出、高能耗、低排放的优质项目,全市已有24宗标准地落地。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稳妥推进浦北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二)推进绿色矿山开发。我们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穿于矿业开发全过程,稳步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完成了《钦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保护作出科学合理安排。经过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我市目前已建成绿色矿山17座。建立了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联合监管机制,提高行政监管效能,推动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净采矿权”出让全面铺开,出让矿权3宗。
三、坚持整体保护、系统治理,推动生态价值实现
(一)落实整体保护,推进一体修复。从系统和全局角度出发,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遵循自然规律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制定实施全区首个陆海统筹的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钦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印发实施,为我市构建“两屏一廊六区多点”生态保护修复格局提供实施依据。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思路,统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和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截至目前,我市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面积4.44平方公里,占“十四五”期间修复任务的81.2%;组织实施钦州市(钦北区、钦南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涉及历史遗留矿山图斑119个,总修复面积227.4公顷。深入借鉴“千万工程”经验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市正在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3个,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7.61公顷,预计旱地改水田157.25公顷;启动实施平陆运河沿线(灵山段)3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总面积2.79万公顷。
(二)夯实治理基础,推动生态价值实现。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快速反应机制,利用全区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基于“早发现、早制止”目标对全市违法用地线索、建设用地批后实施、设施农用地、矿山开发利用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查清和更新“生态本底”,提高了“保资源、保发展”综合能力,消除违法占用耕地348.53亩。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全市查明的99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落实了监测员和责任人,通过验收的159处自动监测站点以及钦州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运行正常,平稳安全度过汛期。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市级已完成广西钦州市林湖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广西茅尾海红树林自治区级保护区、广西茅尾海国家级海洋公园的自然资源登记主体工作。
2024年,我局将坚持不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接续落实自治区、钦州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决策部署,在夯实自然资源基础支撑、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督察执法监管等方面持续用力,全面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壮美广西钦州篇章提供基础支撑。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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