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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各县(区)税务局,钦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直各相关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相关标准的通知》现已公布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756元/月(详见附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6号)第十二条“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等规定,2024年度钦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053.60元/月。
请各参保单位知悉。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相关标准的通知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