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20788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政协第六届钦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5045号提案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钦医保函〔2025〕2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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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力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全覆盖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
(一)强化宣传,讲好医保故事。我们着力打造“线上+线下”的立体式、多层次、广覆盖宣传体系。“线上”,积极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小视频及推文,通过钦州日报、钦州电视台、钦州人民广播电台、钦州发布、钦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抖音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参保政策、缴费方式、待遇享受等信息,用生动案例解读医保惠民实效。“线下”,采取设点集中宣讲、医保大篷车巡回播放、在村(社区)及公共场所张贴横幅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和政策明白纸等方式,近距离解读政策、辅导缴费,努力营造“人人了解医保、人人支持医保、人人参加医保”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精准施策,提升宣传实效。主动联合税务部门,围绕参保缴费政策的焦点、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进社区、进村居”等“六进”专题宣传活动,组织专业队伍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开展医保政策宣讲,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特别是针对老年人、残疾人、文化程度不高等特殊群体,采用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讲解,确保政策宣传无死角、全覆盖。
(三)多方联动,扩大宣传覆盖。一是积极联合辖区金融机构和通信部门,利用其网点多、接触面广的优势,通过在办事窗口放置宣传资料、在门口设置温馨提示宣传牌、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拓展政策宣传渠道。二是通过干部职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参保宣讲员等力量,利用微信群、朋友圈转发分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信息及缴费操作指南,扩大政策知晓度。三是录制包含地方方言的宣传音频,租用宣传车深入各镇(街道),进村入户循环播放医保政策,并组织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利用其服务场所循环播放,进一步提升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关于“提高服务质量”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便捷度。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持续优化“钦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线上服务平台功能,大力推广“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让居民可以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方便快捷地完成参保登记、信息查询、费用缴纳等业务,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专业度。强化对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行风教育,提高政策解读、业务操作能力和服务意识、服务态度。畅通咨询投诉渠道,确保群众的疑问能得到及时准确的解答,诉求能得到有效处理。
(三)优化经办流程,提升服务体验度。持续简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信息变更、关系转移接续、费用报销等业务流程,探索部门间数据共享,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推动实现更多医保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一体化服务。
(四)强化风险意识教育,提升参保主动性。结合宣传工作,持续向居民普及健康风险知识,强调“健康是1,其他是0”的理念,阐明基本医疗保险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居民认识到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既是个人权利,也是社会责任和义务,从而提升主动参保意识。
三、关于“建立激励机制”
已建立参保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全区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四、关于“完善医保基金管理”
(一)规范基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等规定,持续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确保每一分“保命钱”都用在刀刃上,切实保障参保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二)强化基金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社会监督等多位一体的基金监管体系。运用大数据分析、智能监控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度和效率。持续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特别是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维护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公信力。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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