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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9 1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钦州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在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机构概况、工作动态、部门文件、财政信息、人事信息、行政审批等内容,并及时进行更新。对主动公开的文件,按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文件41份;行政审批类信息共396份,其中项目核准278份,涉水事项77份,公示信息41份;人事信息5份,发布工作动态74条,推送微信公众号557篇,发布微博1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响应、认真办理,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规范且在规定时限内按期答复。2023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合计2份,均按时答复申请人,没有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方便群众查询办事,规范政府信息服务,主动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23年我局没有出台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我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强化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为辅,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通过市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切实提升平台科学化、便民化水平。二是加强局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建设。创新宣传形式,运用动漫、图文等多种形式,及时、高效推广重点热点工作,积极展现政务服务新形象。三是做好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资料更新工作,归集展示全市各单位重要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和完善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信息上网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加强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被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4.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存在的个别文件公开属性标注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部分单位资料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内容审核,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精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安排工作人员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资料进行更新一次。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存在主动公开形式创新不足,公开形式、载体单一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巩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宣传渠道,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加大在政府公报、新闻媒体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着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质效,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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