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钦州市行政审批局编制了《钦州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获取(http://zwgk.qinzhou.gov.cn/auto2553/zfxxgkgzndbg_3360/),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州市行政审批局联系(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市行政审批局,邮编:535000;电话:0777-2558895,电子邮箱:qzzwgk@qinzhou.gov.cn)。
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新要求。一是根据《条例》要求,我局严格执行“五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属性认定、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我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2020年4月,我局及时在政务公开平台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我局积极通过多途径做好《条例》宣传,2020年上半年,我局向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短信宣传的方式对《条例》进行宣传,累计发送短信约12000条,2020年5月中旬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在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宣传屏幕上全文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发动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条例》网上知识竞答活动,坚持不懈地做好《条例》宣传工作,树立正能量的宣传舆论导向。
(二)加强用权公开。一是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权力配置信息向社会公开。2020年,我局公开了《钦州市行政审批局权责清单》、《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钦州市民服务中心容缺受理信用信息目录清单的通知》、《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钦州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等权力配置信息文件。现我局进驻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521项,进驻钦州市民服务中心公共政务服务事项249项,钦州市民服务中心容缺受理信用信息325项,2020年度已开展的行政执法事项110项均已在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钦州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公开。二是加强基层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我局聚焦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以建立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思路,以钦北区为试点,对标谋划、强化指导,今年8月底指导钦北区完成了24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各县区于11月底完成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全市总计公开一级事项548项,二级事项3551项。其中灵山县公开了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一级事项154项,二级事项1422项;浦北县公开了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一级事项150项,二级事项834项;钦南区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公开了23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一级事项135项,二级事项839项;钦北区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公开了24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一级事项109项,二级事项456项。
(三)拓宽主动公开范围。一是贯彻落实《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印发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详细分解了各项公开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及时优化信息栏目,督促我市各县区、单位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加大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二是推进历史信息公开,我局积极开展对因情势变化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转化为主动公开,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三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公开,我局积极对接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指导主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0年10月底已全部完成并进行公开。
(四)提高解读回应实效。我局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公布,统一报备三项制度。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汇编、集中公开了我市政策类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文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传播渠道及时公布政府权威信息,解读文稿,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听取、吸纳公众意见。2020年,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9篇,其中图文解读1篇,视频解读3篇。
(五)完善政务公开平台。一是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规范建设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栏目实现页面设置、检索功能、下载功能、数据互联互通功能四优化,实现政府信息一网通查。二是建立健全政府公报文件报送制度,我局加强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进一步完善优化了政府公报的编校审发等办刊工作,规范《钦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的公开发布工作,2020年,我市共刊发6期政府公报。
(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和督查保障。我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平台网站实行“每月一排查,每季度一大查”机制,每月对平台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重点检查安全、泄密事故、站点访问、首页更新、栏目更新、互动回应、服务实用等项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责任单位,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七)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清单,全年发布涉水项目信息42条,发布招标投标信息106条,发布项目核准信息31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全年发布政府采购信息413条,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1953条。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根据“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明确各事项的公开责任主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全力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要求进行公开。2020年我局没有制发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我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为37193件,行政许可项目数量315项,比2019年减少19项。2020年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1项,与2019年持平。2020年我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3项,采购总金额35.4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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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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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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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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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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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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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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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15 |
-19 |
37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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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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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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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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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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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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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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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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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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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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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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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3 |
35473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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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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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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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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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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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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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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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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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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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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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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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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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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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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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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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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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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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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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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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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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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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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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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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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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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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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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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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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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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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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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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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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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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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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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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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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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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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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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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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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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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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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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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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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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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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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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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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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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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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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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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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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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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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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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深入基层指导不够。今年因为疫情等原因,我局深入基层次数不够;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度不快,虽然我市按时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但市直部门和各县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的理解不透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修改较多。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整改,对标先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切实加强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学习,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业务技能学习、培训,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加强对县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工作,切实掌握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中存在问题,确保能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以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为指引,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指导,做好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抓好标准指引落实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