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审批 > 项目核准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76380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行政审批局成文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标  题: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翰林苑住宅小区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许可审查意见书
发文字号:钦审批人防施审〔2025〕9号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翰林苑住宅小区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许可审查意见书

2025-12-31 15:39     来源: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钦州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翰林苑住宅小区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审查意见书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关于修订〈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防规〔202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该项目提出如下施工审查意见:

一、该项目位于钦州市钦南区鸡胸路7号,项目代码为2016-450702-70-03-001692。项目规划建设1个单体建筑,规划总建筑面积41268.39平方米(其中地面建筑面积为34807.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460.92平方米),计容面积为32707.44平方米。经核算,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不少于1781平方米。我局已于20251021日核发该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钦审批人防规审〔202592号)。该项目规划建设的防空地下室战时为甲类二等人员掩蔽部,平时为地下停车库,划分1个防护单元,战时可掩蔽人员不少于1160人,防护等级核6级常6级,防化级别为丙级。

二、同意该项目同步规划建设1851.37平方米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设置在本栋单体建筑地下负二层。

三、请严格按照《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钦审批人防规审〔202592号)的要求,做好本项目防空地下室与项目地上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备案。

四、取得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审查意见书后,请向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申请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按照审查合格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该施工审查意见书为翰林苑住宅小区项目办结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审批事项的凭证。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1230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