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76371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 标 题: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舜杰·康桥1209六期项目一期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许可审查意见书 | |
| 发文字号:钦审批人防施审〔2025〕1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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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舜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舜杰·康桥1209六期项目一期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审查意见书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关于修订〈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防规〔202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该项目提出如下施工审查意见:
一、该项目位于钦州市林湖大道西面,康桥大街北面,项目代码为2510-450703-04-01-140857。项目规划建设33个单体建筑,规划总建筑面积644125.67平方米(其中地面建筑面积为513296.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30828.91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为493754.15平方米。经核算,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不少于19751平方米。我局已于2025年12月3日核发该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钦审批人防规审〔2025〕110号)。现本次申报的一期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为甲类二等人员掩蔽部,平时为地下停车库,共划分4个防护单元,战时可掩蔽人员5200人,防护等级核6级常6级,防化级别为丙级。
二、同意舜杰·康桥1209六期项目一期防空地下室建设6905.61平方米。防空地下室设置在牛津组团二区地下负二层。
三、请严格按照《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钦审批人防规审〔2025〕110号)的要求,做好本期防空地下室与项目地上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备案。
四、取得本期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审查意见书后,请向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申请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按照审查合格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后期配套的防空地下室请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开工建设。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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