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66101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19日 |
| 标 题: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钦州市钦南区水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楼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规划审查意见书 | |
| 发文字号:钦审批人防规审〔2023〕15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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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水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钦州市钦南区水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楼项目申请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规划许可审查意见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现就钦州市钦南区水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楼项目(项目代码:2208-450700-04-01-253298)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规划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该项目位于钦州市钦南区南珠东大街南面、蓬莱大道西面、兴桂路东面,钦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6月2日审查通过了该项目规划总平及单体设计方案。本项目建设主要包括: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楼和负一层地下设备用房9306.89平方米;2#发热哨点197.66平方米、3#门卫室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19.55平方米,总计容面积8924.67平方米,经核算,应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356.9868平方米。
二、根据《关于修订〈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防规〔2022〕1号)的规定:一次性规划的各类民用建筑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少于(含)1000平方米,且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无特殊要求的,可以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经审核,钦州市钦南区水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楼项目应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356.9868平方米,小于1000平方米,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同意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
三、如项目规划总平图或工程单体方案图有调整,应重新申请核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规划许可审查意见书。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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