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86165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17日 |
| 标 题: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钦州市钦北区大寺江卫生院段防洪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审批投资〔2025〕5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8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钦州市钦北区大寺江卫生院段防洪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钦北水利字〔2025〕6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受我局委托,广西中衡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对钦州市钦北区大寺江卫生院段防洪整治工程(项目代码:2019-450703-77-01-040856)初步设计变更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了技术评审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缘由
2019年12月,《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钦州市钦北区大寺江卫生院段防洪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钦审批投资〔2019〕80号)批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两岸总长1.127km,其中左岸新建防洪堤0.523km,右岸新建防洪堤0.604km,工程共设5座下河码头,2座排水涵管。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227.23万元。
工程于2020年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左岸新建防洪堤0.332km、护岸0.523km,3座下河步级,2座下河码头,1座排水涵,右岸新建防洪堤0.3km、护岸0.3km。其余项目尚未建设。
因征地难度大,工程无法按原批复实施。工程右岸护岸和土堤通过延伸修建至河流交汇口上游50m处,达到设计洪水位高程以上形成封闭,取消部分防洪堤现状树林地高程高于设计淹没范围线高程,满足10年一遇防洪要求,发挥防洪效益。该工程纳入全区中小河流重点险工险段、薄弱堤段建设清单,为了解决工程遗留问题,对钦州市钦北区大寺江卫生院段防洪整治工程进行设计变更是必要的。
二、变更后工程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
钦州市钦北区大寺江卫生院段防洪整治工程变更后治理河长、起点、终点均与原批复保持一致。变更后建设内容为:左岸新建防洪堤0.332km、护岸0.523km,右岸新建防洪堤0.35km、护岸0.35km,工程共设5座下河步级,5座下河码头,1座排涝涵。
同意变更后工程等级和标准按原批复工程等级和标准不变,工程等级为Ⅴ等,护岸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防洪工程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
三、工程变更设计
原则同意工程变更设计方案。
(一)原设计桩号YA0+000~YA0+604段C15埋石砼挡墙轴线及方案发生变化,变更为取消建设YA0+300~YA0+604段C15埋石砼挡墙护岸,并且由现已建YA0+300处往河流分支上游延伸修建50m形成闭合,因此该段C15埋石砼护脚挡墙、亲水平台、仿木栏杆修建总长为YA0+000~YA0+350。
(二)原设计桩号QB0+000~QB608段防洪堤轴线发生变化,变更为取消建设QB0+300~QB0+608段斜坡式土堤,并连接现已建土堤QB0+300处河流交汇口往支流上游方向延伸修建长50m,因此该段斜坡式土堤、C25砼堤顶道路、石艺栏杆、雷诺护坡、土石围堰修建总长为QB0+000~QB0+350。
(三)新增建设左岸排洪渠1条长30m(K0+000~K0+030)。取消右岸排涝涵1座。
四、工程总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变更后总投资概算1798.35万元,较原初步设计总投资2227.23万元减少428.88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认真落实初步设计提出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和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进行防护。
(二)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环保、节能设备和材料,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三)项目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设计,确保项目合理实施。
(四)项目工程其他内容仍按钦审批投资〔2019〕80号批复文件执行。
附件:钦州市钦北区大寺江卫生院段防洪整治工程变更前后工程概算投资对比表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9月17日
附件:钦州市钦北区大寺江卫生院段防洪整治工程变更前后工程概算投资对比表.doc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