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审批 > 涉水事项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58987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行政审批局成文日期:2025年08月05日
标  题: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钦北区大直河大直镇区防洪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发文字号:钦审批投资〔2025〕41号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6日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钦北区大直河大直镇区防洪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2025-08-06 11:52     来源: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广西钦北区大直河大直镇区防洪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钦北水利字〔20255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受我局委托,广西中衡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对广西钦北区大直河大直镇区防洪整治工程(项目代码:2018-450703-76-01-003664初步设计变更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了技术评审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缘由

20184月,《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钦北区大直河大直镇区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水水管〔201832号)批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长3.8km,新建防洪堤长1.216km,新建护岸长2.25km,沿堤防及护岸共设排水涵7座、下河步级14座。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101.95万元。

工程于2019年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新建防洪堤0.977kmC15埋石砼U型墙0.106km、护岸0.781km8座下河踏步,5座排涝涵,其余项目尚未建设。

因征地难度大,工程无法按原批复实施。左岸取消护岸部分岸坡现状已满足10年一遇防洪要求,岸坡稳定,已建防洪堤已形成封闭;右岸通过调整防洪堤轴线解决征地困难、开挖量大且防护效益小等问题,采用松木桩、防洪墙等方式进行防护,同时与上游已建防洪堤形成封闭,满足10年一遇防洪要求,发挥防洪效益。该工程纳入全区中小河流重点险工险段、薄弱堤段建设清单,为了解决工程遗留问题,对广西钦北区大直河大直镇区防洪整治工程进行设计变更是必要的。

二、变更后工程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

广西钦北区大直河大直镇区防洪整治工程变更后治理河长、起点、终点均与原批复保持一致。变更后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洪堤总长为1.278km,护岸总长为0.881km,配套建设9座下河步级、8座排涝涵、1座集水井。

同意变更后工程等级和标准按原批复工程等级和标准不变,工程等级为等,护岸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防洪工程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

三、工程变更设计

原则同意工程变更设计方案。

(一)左岸工程

1.取消左岸桩号BZH0+000~BZH0+097CZH0+000~CZH0+450DZH0+000~DZH0+662三段护岸工程,其中包括固滨笼挡墙、埋石砼挡墙及亲水平台。

2.取消左岸桩号DZF0+000~DZF0+585段堤顶仿木栏杆。

(二)右岸工程

1.原设计桩号AYH0+837~AYH0+873C15埋石砼挡墙轴线及方案发生变化,变更为桩号AYH0+837~AYH0+872(原设计未实施)、AYH0+872~AYH0+937(变更新增)段护岸,采用松木桩进行防护。

2.原设计桩号AYF0+498~AYF0+631段防洪堤轴线发生变化,变更为桩号AYF0+498~AYF0+528防洪墙、AYF0+528~AYF0+593防洪墙+墙顶设防浪墙、AYF0+593~AYF0+618防洪墙+警示墩、AYFB0+000~AYFB0+075复合式土堤。

3.取消右岸桩号AYF0+000~AYF0+392段堤顶仿木栏杆。

4.取消右岸桩号AYH0+324~AYH0+380BYH0+000~BYH0+168两段护岸工程,其中包括固滨笼挡墙及亲水平台。

5.取消AYH0+000~AYH0+837段亲水平台。

(三)附属建筑物

1.取消下河踏步6座、排涝涵1座(原设计4#排涝涵)。

2.新增下河踏步1座、新增排涝涵2座(8#排涝涵、9#排涝涵)。

3.新增集水井1座(AYH0+824)。

四、工程总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变更后总投资概算836.54万元,较原初步设计总投资1101.95万元减少265.41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认真落实初步设计提出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和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进行防护。

(二)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环保、节能设备和材料,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三)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设计和施工工期安排,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生态技术,施工期间注重保护河岸原生植被,确保项目合理实施。对跨汛期施工项目,应制定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在建项目度汛安全。要加强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提取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四)项目工程其他内容仍按桂水水管〔201832号批复文件执行。

附件:广西钦北区大直河大直镇区防洪整治工程变更前后工程概算投资对比表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85日 

附件:广西钦北区大直河大直镇区防洪整治工程变更前后工程概算投资对比表.doc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