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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
(二)负责规范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及行政权力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三)承办市直部门单位划入的涉及投资建设、市场服务、食品药品、文教卫生计生、市政公用、交通城管、社会事务、涉农事务、海洋水产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及相关勘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代办市直部门委托的公共服务事项。
(四)负责组织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联合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五)建立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双重管理部门及中(区)直驻钦部门设置的窗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规定;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操作规程;牵头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协调、监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对进入市民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十)负责指导和监督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投资项目审批科、市场服务审批科、交通城管审批科、社会事务审批科、食药卫健审批科、涉农事务审批科、海洋水产审批科、勘验评审科、政务管理与协调科、效能督查科、政务公开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法规和审批改革科、网络技术科、财务科。
二层机构(含代管)单位共有3个,其中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钦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147人(含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老人老办法)1人,后勤聘用人员控制数20人),实有在职132人(含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老人老办法)1人,后勤聘用人员控制数20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9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编制数48人,编内实有在职43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5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老人老办法)1人,实有在职1人。
2.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数30人,编内实有在职23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2人。
3.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编制数53人(含后勤聘用人员控制数20人),编内实有在职51人(含后勤聘用人员控制数20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15人,编内实有在职14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2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2522.89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07.75万元,下降4.1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级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安排项目资金支出。2024年支出总预算2522.89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07.75万元,下降4.1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级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安排项目资金支出。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2522.89万元,同比减少107.75万元,下降4.1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22.89万元,同比减少107.75万元,下降4.10%。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级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安排项目资金支出,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252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6.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90%,同比减少5.71万元,下降0.36%;项目支出93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10%,同比减少102.05万元,下降9.8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2128.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38%,同比减少101.83万元,下降4.57%。
(2)教育支出科目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02%,同比减少2.4万元,下降8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80.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4%,同比增加2.53万元,增长1.43%。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88.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2%,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2.20%。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24.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4%,同比减少4.06万元,下降3.1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586.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90%,同比减少5.71万元,下降0.3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51.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16%,同比减少6.50万元,下降0.4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1.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98%,同比减少7.06万元,下降3.0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86%,同比增加7.85万元,增长136.7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93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10%,同比减少102.05万元,下降9.8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21.9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8.51%,同比减少21.19万元,下降2.2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13.9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9%,同比减少80.86万元,下降85.27%。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2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86.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35.9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19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35.3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地租赁费、行政审批工作经费、勘验评审项目经费等。
3.培训支出0.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业务培训。
4.行政单位离退休13.8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用于对退休职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2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行政单位医疗51.8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医疗保险。
7.公务员医疗补助37.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8.住房公积金124.6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36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6万元,比上年预算3.70万元减少0.74万元,同比下降20%。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级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1.60万元,同比减少0.40万元,下降20%。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接待上级部门来函调研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级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1.36万元,同比减少0.34万元,下降2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1.36万元,同比减少0.34万元,下降20%。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级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193.4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70.93万元,同比减少121.07万元,下降63.06%,其中:集中采购70.9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4.05万元,下降5.4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减少117.03万元,下降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9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66.9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钦州市行政审批局所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机关服务中心,市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1辆,其中:局本级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钦州市行政审批局(二层)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24个,预算资金935.93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地租赁费项目400.64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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