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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钦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制定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参与审核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取消保留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政授权事业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的方案;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在市民服务中心及分中心的日常行政审批工作;制定市民服务中心的管理规划。组织对各部门审批、办证质量服务评价;监督检查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行为;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工作人员的文明服务考核;负责受理和核实社会公众、申请人对审批部门或审批工作人员违反审批制度的投诉。监督和指导各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大厅、办事窗口的工作;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供行政审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机构情况:(1)市行政审批局本局12人
(2)市审批服务中心8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行政审批局机关行政编制本级,下级市审批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69.45万元,同比增加128.64万元,增长18.52%。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69.4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46.1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869.45万元,同比增加128.64万元,增长18.52%。包括:(收入总计等于支出总计,抄支出总计那个数即可)
1.一般公共服务(类)743.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请补充)。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4.1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支付职工社保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8.0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9.0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8.7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46.1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情况
行政审批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2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3.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128.64 万元, 主要原因是:(1)增人增资。(2)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职工工资福利较去年相比略有增加;(3)由于办公场所扩容升级,业务用房面积增加3倍,工作人员大量增加;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等同比增加。
行政审批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3.35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128.64万元,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等略有增加。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行政审批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81万元,项目支出426.5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请列明具体用途)
1.行政运行209.65万元,为局本级的工资福利支出,保障了单位职工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6.54万元,为局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支出,保障了局本级的正常运转。
3.机关服务37.00万元,为单位后勤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保障了单位后勤职工的基本支出。
4.事业运行63.51万元,为局下层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保障了事业编制职工的基本支出。
5.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80万元,用于交易中心网络设备采购项目的质保金退付。
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0万元,为局开展党建活动支出。
7.归口管理的现在单位离退休1.70万元,为局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35万元,为局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行政单位医疗10.21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事业单位医疗2.29万元,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1.公务员医疗补助1.60万元,为单位职工的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12.住房公积金19.01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3.其他扶贫支出8.70万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行政审批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行政审批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6.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2.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24.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行政审批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26.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住房公积金。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11万元,支出决算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增加4.95万元,增长23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55万元,同比增加6.5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17年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1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列入预算,我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年中向财政追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同比减少1.03万元,下降66.88%。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领导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各地市、县区来访公干的工作人员。据统计,2017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0个批次、共计7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7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7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小于2016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三)2017年度公务用车费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7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18.14万元,增长244.29%。主要原因是:市民服务中心面积增加、机关人员增加,相应日常开支递增。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1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都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专项办公经费保障了单位工作有序开展的正常运转,也保证了交易中心2017年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下:全市(含县区)公共资源集中交易项目总数1742个,与去年同比增长15.29%,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项目总数861个。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公章)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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