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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483222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行政审批局成文日期:2023年11月01日
标  题:钦州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政务办发〔2023〕9号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3日

钦州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3-11-03 10:25     来源: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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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各县(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

为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钦州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区通办提质升级方案的通知》(桂政务办发〔202312号)精神我办近期组织有关单位梳理编制了《钦州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目录(2023年新增)》(详见附件),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实施清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已列入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要编制自选“跨省通办”事项通办流程规范指导本系统执行,并抄送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自治区、市有关部门制定“跨省通办”事项实施清单标准通办流程规范,于1115日前做好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跨省通办”事项配置工作

二、推动事项落地。按照《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钦州市政务服务异地办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审批发〔202142号)工作要求,落实通办责任强化通办服务人员培训,提供免费邮寄服务,推动通办事项落地实施

做好动态管理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和政策调整情况,动态调整通办事项目录。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思路,持续梳理通办事项,不断推进通办深入开展。

、加强宣传推广。要在政务服务大厅、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布通办事项目录动态调整的事项要做好公示公告,多层次多渠道做好宣传解读、服务推广等工作。


附件:钦州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目录(2023年新增)




钦州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代章)

2023111


附件:钦州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目录(2023年新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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