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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31 16:13

钦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我委根据《钦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钦公开办发〔2022〕10号)要求,现将我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

为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全年,我委在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368条,各类工作动态559条;打造“健康钦州”传播矩阵,充分发挥“健康钦州”微信、微博、官方网站和钦州新闻传媒中心等媒体资源作用,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宣传阵地建设,打造卫生健康传播矩阵。截至目前,在《钦州新闻》《新闻9点半》栏目共播出我委相关新闻12篇,钦州日报刊发消息、通讯46篇、图片17幅、专版3版,钦州新闻网发布新闻报道公益活动共计2篇,钦州此刻宣传报道3篇。“健康钦州”微信公众号共推送、转载各类宣传文章1542篇,微信阅读总量达134万,其中原创文章128 篇,“健康钦州”新浪微博号发布微博1400余篇。确保了应对公众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全部公开。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展:一是做好政策类文件的图文解读。2022年,我委发布了《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钦州市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卫规〔2022〕1号)、《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钦州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钦州市财政局、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钦卫规〔2022〕2号)、《关于印发钦州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钦卫疾控发〔2022〕6号)和《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钦州市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钦卫发〔2022〕49号)共4份政策性文件,并同步发布了相关图文解读,助力群众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及时公开委本级及各直属单位的财政预决算。我委于2022年2月18日前公开了《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及《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等14个直属单位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于2022年8月5日前公开了《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及《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等14个直属单位部门决算;让财政预决算在社会监督下运行。三是按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对于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我委在规定时间内在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既能起到警示作用,又能树立公正、透明的执法形象,同时对处罚人的隐私进行保护,如对处罚决定书出现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进行打码处理,保障处罚人的隐私权不受侵犯,让行政执法做到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四是提升公众参与度。对重大决策文件,我委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广泛听取、吸纳公众意见。发布了《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等9份征求意见的公告,并及时引用到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专栏。五是推进其他方面信息的公开。2022年,我委共公布了2022年钦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一览表共4条,关于部分类别医疗机构平均医药费用情况的通报共10条,其中内容包括医疗服务信息发布指标表、部分类别医疗机构平均医药费用前十位顺位表、部分类别医疗机构同期费用增长率前十位顺位表。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委共收到4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分别是:《钦州市居民心脏病及脑血管病死亡率》《2018—2020年卫生健康指标》《数据求助》和《请求查看中医医院及覃媛医生有无开展和实施四级颅内介入手术资质、资格的文件》,其中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3件,均给予申请人答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起诉的现象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2年,为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委调整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

我委根据要求对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分类调整,确保平台的建设规范化。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更新及完善本委领导信息和政府机构主要职能、直属各单位的单位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方便社会群众查询,增进公众对我委及直属各单位工作业务的了解。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方面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督办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我委相关科室审核后按要求对应公开的文件进行公开。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工作的日常发布和更新,确保有领导管理、有专人承办,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积极派员参加钦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培训班的通知,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越来越规范,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准确和全面,导致有些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标注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二是我委需要每天公布疫情通报,节假日和周末时间未能及时公布疫情相关信息。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导致政务公开方面的关注度不够。针对2021年存在的问题,我委作出改进措施,一是对各科室发文人员进行培训,让各科室发文人员熟悉各类文件的公开形式,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和全面。二是节假日和周末时间安排专人及时公布疫情相关信息。三是积极派出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会议和培训。

(二)2022年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问题是政策解读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委将规范政策解读程序。要求政策类文件发文时需附上政策解读材料一并审核,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确保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根据全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主动公开文件、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内容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我委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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