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钦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钦公开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我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委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督办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机关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负责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联络、衔接和督办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委印发了《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钦州市卫生计生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工作制度》等文件,对缺乏操作性的规定进行调整,补充和增加新内容,明确相关科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职责和任务,从制度上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有效统一。认真落实保密规定,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对需要公开的信息,我委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业务科室负责人四级审核把关,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核,防止发生泄密事件,确保工作实效。
(三)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委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能调整情况,我委编制了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运行
为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委通过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栏目信息,设置了领导简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相关网站栏目,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查询我委主动公开的文件。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严守制度,暂未发现虚假、不完整信息。为规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防止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我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钦州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2019年度我委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委继续做好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2019年3月22日,在“政务公开平台”财务信息公开一栏,公开了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直属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共16条;2019年8月2日,公开了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直属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共15条,确保了“财政基金”在阳光下运行。
2.推进医疗卫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9年度,我委通过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医疗卫生信息共100条,其中医疗服务价格39条,医疗服务效率34条,次均医疗费用20条,医德医风建设7条。
3.推进其他方面信息公开
我委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为民办实事信息、城市生活饮用水检测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按时公布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责任表、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供水监测点抽检情况,积极推进相关信息按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