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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1-10 00:00

根据《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钦公开办发〔201712号)精神,我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委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督办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机关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负责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联络、衔接和督办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委印发了《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钦州市卫生计生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工作制度》等文件,对缺乏操作性的规定进行调整,补充和增加新内容,明确相关科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职责和任务,从制度上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有效统一。认真落实保密规定,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对需要公开的信息,我委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业务科室负责人四级审核把关,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核,防止发生泄密事件,确保工作实效。
     (三)及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委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能调整情况,我委编制了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为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委通过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栏目信息,设置了领导简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相关网站栏目,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查询我委主动公开的文件。

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根据钦州市委办、政府办《钦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钦办发〔20165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钦州市卫生计生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认真开展权力清单工作,及时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钦政发〔201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桂政发〔20167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725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桂政发〔201754 号)精神,我委梳理和清理出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共保留行政权力19项(其中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4项,2项为自治区委托下放;5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并及时在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钦州市民服务中心网站上更新内容。

(二)推进医疗卫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7年度,我委通过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医疗卫生信息共67条,其中医疗服务价格11条,医疗服务效率16条,次均医疗费用23条,医德医风建设2条,违纪违规处理结果15条。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委继续做好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2017329日,在政务公开平台财务信息公开一栏,公开了《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201784日,公开了《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同时,公布直属部分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25条,确保了财政基金在阳光下运行。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我委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每月按时公布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责任表,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按时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严守制度,暂未发现虚假、不完整信息。为规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防止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我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钦州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2017年度,我委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委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健全机制,拓宽渠道,优化服务,全面开展透明行政,有力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我委2017年没有通过政府公报和钦州日报公开信息,没有举办政府网站在线访谈。

2.我委2017年通过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27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1272条;通过微信发布信息1127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我委认真做好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工作,每月15日前将有关文件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送达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主要包括:政策性文件、人事任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政府信息。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2017年,我委通过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27条,及时更新领导简介等统一平台栏目内容,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度,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钦州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原则上呈报上级机关的请示和报告,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答复的文件,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文件均为不予公开信息。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我委信息公开接待场所设在委办公室(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号钦州市卫生计生委)。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委2017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有明显提升,但工作整体水平同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宽;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质量还需再提高。我委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理念,制定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要求,优化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大力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管,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积极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争取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指导,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110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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