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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卫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01-16 00:00     来源:钦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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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部署要求,今年我局着眼服务型机关建设,推行阳光政务,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处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办公室会同监察室监督审核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2.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完善了《钦州市卫生局信息公开材料》,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3.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和卫生行政部门职能调整情况,我们编制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4.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拓宽我局信息公开渠道,本局通过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和钦州卫生网,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务动态等信息获取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相关网站栏目,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查询本局主动公开的文件。据统计,信息公开网站的浏览量相对去年已有很大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我局建立了《钦州市卫生信息网》,设置有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公告、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办事指南、许可审批等栏目,用于分类发布各类信息,及时主动地公开公布我局的工作动态、办事流程、业务工作联系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便于群众对我局工作的了解和监督,更好地促进我局工作的开展。

2.在本局大院一楼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和信息栏,利用版报形式公开公布了领导承诺书和医改工作、药品招投标工作等信息,将我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办事程序等重要事项向局机关干部和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便于群众办事。同时,利用政务公开栏、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及时将局的重大事项向干部职工公布,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局干部任免、交流、考核、奖惩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等。

3.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正确处理实行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信息公开前,由各科室工作人员提出公开属性,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上网进行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 做到既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信息全面公开,又遵循保密规定,严禁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4.我局作为第一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印发了《钦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的通知》;制定了市卫生局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流程图;市卫生局本级行政审批权限暂行规定;市卫生局行政审批AB岗位规定等13个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八公开制度严格了内部运行程序、办理人员权限和每个程序办理时限等,保证各环节之间衔接紧密、运行顺畅。

经钦州市行政许可项目及非行政许可项目初步清理后,目前本单位共有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1项,除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等3个事项,因程序复杂,必须组织专家论证的审批事项需由首席代表初审后呈局领导审批外,其余7个审批事项均授权行政审批科长审批。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100%授权窗口,所有的行政收费项100%在市政务中心指定的银行收缴。

5.严格执行八公开制度。 我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11项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期限、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内容已全部公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并对办结情况在网上公示;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还印制了包括上述内容的一次性告知便民材料3218,000多份,放置在受理窗口前的资料架上,方便群众取阅参考。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费,本局所有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取,收费项目纳入广西非税收入系统管理,统一使用财政局的票据,所有审批事项费用都在市政务中心设立的银行窗口收缴,严禁私自收费。

6.公开政务服务热线,大力推进热线的制度化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服务公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我局建立了由纪检组长牵头,相关科室负责人配合,局监察室负责督促落实的政务服务公开工作机制,设立了政务服务热线并在全区政府系统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共享平台中审核和发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同时,按照集中受理、分类处置、分级负责、全面反馈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接听,制订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热线受理范围、热线受理办法、热线事项处理办法等事项,有效地发挥了其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今年来,我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共接到群众咨询电话600多个,均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7.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工作。为防止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钦州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钦州市卫生局澄清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搜集机制,即使发现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并做好及时处置工作。必要时,协调公安、广电、通信以及新闻、互联网管理等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制止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绩效传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民生问题更加重视,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今年卫生体制改革正逐步进入深水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卫生的职能正在不断调整,且卫生业务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信息分类不明、法律法规依据未明确、部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未能给出完善的答复、信息公开迟滞等问题,结合实际的工作情况,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我局和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业务信息整合,拓宽政府信息内容广度。

2.进一步完善信息分类工作,完善网站布局,方便检索。
3. 完善征询公众意见的机制,推进公众参与涉及切身利益

的公共政策制定。

4.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努力

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保证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钦州市卫生局

                                                                                                20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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