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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 广西钦海药业有限公司 | 20250304 | 生产经营的“桂肤灵®抑菌膏”(生产日期:20250506,生产批号:20250501),该产品命名违反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GB38598)中8.3c)“品牌名应为“××牌”,商标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应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如:以谐音名、图形暗示具有疾病治疗、护理、保健作用”的规定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罚款 | 3000元 |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5.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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