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医疗卫生 > 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罚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

2025-07-30 11:00     来源: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钟鑫荣 自然人



身份证 ****** 钦卫医罚〔2025〕5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于2025年3月12日为患者注射水光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罚款 罚款20000元 2
2025/7/22 2099/12/31 2028/7/22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450700330621563R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450700330621563R
农菊梅 自然人



身份证 ****** 钦卫医罚〔2025〕4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于2025年3月12日为患者注射水光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罚款 罚款20000元 2
2025/7/22 2099/12/31 2028/7/22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450700330621563R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450700330621563R
钦州微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450703MADQ5GQ434 刘美丽 身份证 ******

钦卫医罚〔2025〕3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1.使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农菊梅、钟鑫荣于2025年3月12日分别为患者注射水光针;2.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警告、罚款 警告、罚款100000元 10
2025/7/22 2099/12/31 2028/7/22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450700330621563R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450700330621563R
钦州熠美绿丹兰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450703MAA7NHYE40 叶德春 身份证 ******

钦卫医罚〔2025〕6号 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第八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第一款,《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1.钦州熠美绿丹兰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未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完整书写黄栾晴、吴进武、王光健等14人病历资料,并由相应的医务人员签名;2.允许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黄丽君从事护理活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 警告、罚款25000元 2.5
2025/7/22 2099/12/31 2028/7/22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450700330621563R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450700330621563R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医院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24507027479941035 黄国洲 身份证 ******

钦卫放罚〔2025〕1号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 1.钦州市钦南区人民医院自2022年1月13日至2025年5月8日超出批准范围使用1台高频移动式手术X射线机(C臂)从事放射诊疗工作;2.钦州市钦南区人民医院自2022年1月13日至2025年5月8日,未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而启用1台高频移动式手术X射线机(C臂)从事放射诊疗工作;3.钦州市钦南区人民医院自2022年1月13日至2025年5月8日使用放置高频移动式手术X射线机(C臂)的手术室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未按照规定在竣工验收前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4.钦州市钦南区人民医院自2022年1月13日至2025年5月8日,骨科刘远伟、冯明健、张锦胜、甘天松、苏之盟、陆俊宇、陈少辉7名手术医生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未按照规定对他们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和佩戴个人剂量计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放射科放射工作人员梁泽桂、吕天琪已分别于2025年3月17日、2024年6月28日离职,未按照规定对梁泽桂、吕天琪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警告、罚款 警告、罚款12500元 1.25
2025/7/22 2099/12/31 2028/7/22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450700330621563R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450700330621563R
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中心卫生院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2450702768916710R 黄恒光 身份证 ******

钦卫医罚〔2025〕8号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1.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中心卫生院自2025年1月3日起至案发时使用的江阴滨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WS-300卧式脉动真空蒸汽灭茵器(容积:0.3m³),未按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WS310.3-2016)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4.4.2.3生物监测法及4.4.2.4B-D试验”的规定,进行至少每周一次的生物监测以及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空载的B-D测试。2.未按照规定书写病历资料。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警告、罚款 警告、罚款16000元 1.6
2025/7/22 2099/12/31 2028/7/22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450700330621563R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450700330621563R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