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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卫生健康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07-07 09:00     来源: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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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现就公开征集钦州市卫生健康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检查过程中未出具检查通知书、未出示执法证件、未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等违反检查标准、程序实施检查;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对市场经营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应当解除查封、冻结或者扣押而不解除,解除手续办理不及时,影响市场经营主体正常经营行为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徇私枉法、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问题,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等情形。

二、线索反映渠道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来信等方式进行举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单位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1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777-

2861656

wjwfjk@qin

zhou.gov.cn

钦州市钦北区永福西大街1

2

灵山县卫生健康局

0777-

6988538

lsjs1766@qin

zhou.gov.cn

灵山县三海街道新光路283

3

浦北县卫生健康局

0777-

8317291

fzjdg7291@qinzhou.gov.cn

浦北县江城街道东滨路107

4

钦南区卫生健康局

0777-

2822787

qnqwjfj@qin

zhou.gov.cn

钦州市钦南区南珠东大街19号信用大厦10

5

钦北区卫生健康局

0777-

3215982

qbwjfjg@qin

zhou.gov.cn

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清水窝一巷

三、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1231日。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线索征集范围主要为卫生健康领域涉企行政执法问题。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征集范围。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并注明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注明问题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问题类型和内容、基本过程、结果等信息,如有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我们将根据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投诉举报人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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