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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钦州市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卫规〔2022〕1号)文件精神,我委对全市辖区内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运行满一年的民营医疗机构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此次评定工作共对223家民营医疗机构开展量化分级评定,其中A级3家,B级151家,C级69家。
按照区域划分:灵山县共对76家民营医疗机构开展量化分级评定,其中B级59家,C级17家;浦北县共对34家民营医疗机构开展量化分级评定,其中B级31家,C级3家;钦南区共对44家民营医疗机构开展量化分级评定,其中B级33家,C级11家;钦北区共对56家民营医疗机构开展量化分级评定,其中B级18家,C级38家;钦州港共对13家民营医疗机构开展量化分级评定,其中A级3家,B级10家。
特此公告。
附件:钦州市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定结果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