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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2.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3.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4.疾病病原微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相应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5.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对县(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承担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公共卫生技术管理与服务的职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流行病科、免疫规划科、慢性病与地方病防制科、预防性健康检查科、检验科、皮肤病防治科,结核病防制科、公共卫生科、艾滋病防制科、质量管理科、学校卫生科、消杀科、后勤科等15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机构数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二层机构。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826.94万元,同比增长54.3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819.4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2044.89万元,增长54.18%,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政府债券1051.46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7.50万元,为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来的中国总膳食研究调查工作经费和2024年职工居民食物消费量状况调查工作经费。同比增加7.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
(二)支出总计5826.94万元,同比增长54.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43.4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31.66万元,增长10.1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4267.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理,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等各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212.3万元,增长39.6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项目资金较多。
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1051.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小企业试剂、设备款支出。同比增加788.63万元,增长300.05%,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债券1051.46万元用于支付中小企业疫苗试剂、设备款。
4.农林水支出(213类)2.38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驻村工作相关费用支出。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与上年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5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2.3万元,增长8.61%,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6.其他支出(229类)7.21万元,主要用于:中国总膳食研究调查工作经费和2024年职工居民食物消费量状况调查工作经费。同比增加7.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新增项目经费。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度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2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新增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4.50万元,项目支出2213.4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93.3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退休工资福利。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5.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7.6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218.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工作所需人员经费、正常运转的手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疫苗试剂耗材专用材料采购等方面的支出。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03.6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传染病监测、职业病防治、重点地方病防治、鼠疫防治监测、人禽流感、SARS防治监测、慢性病监测、麻风病防治工作经费。
7.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08.72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全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扩大免疫规划、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卫生城市、新冠感染监测、识别网细菌性传染病监测、城市癌症早诊早治工作经费。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支出决算为14.43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医务人员疫情防控临时工作补贴资金。
9.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0.03万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0.0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37万元,主要用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
12.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8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驻村工作相关费用支出。
13.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4.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9.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0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46万元。
(1)城市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1.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小企业疫苗试剂、设备购置款。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6.40万元,支出决算3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长55.56%。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本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增加13.80万元,增长71.13%。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购置1辆新能源业务用车。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3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项目为上年结转项目。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1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减少1.20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非必要支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非必要支出。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下降20.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专家组、卫生监督检查、开展项目工作研讨、项目督导检查、同级部门人员交流学习等。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36个批次、共计356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6个批次、35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23年度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8.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7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0个,项目支出总额2068.00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533.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4.13%;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331.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6%;2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204.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86%;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未能及时下达,预算执行进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申请项目经费;加强与财政沟通协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疫苗药品试剂耗材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36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2.00万元,年中调减428.50万元,调减后预算数为1073.50万元,执行数为1024.04万元,完成预算的95.3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自评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预算资金批复不及时,大部分项目资金在第四季度才批复,导致支出安排不够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申请资金,加强与财政沟通协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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