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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已于2025年1月与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合职责,重新组建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钦州市卫生监督所牌子。原钦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为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相当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科(现场快速检测科)、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与饮用水安全监督科、医疗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计划生育监督科、传染病防治与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科、法制与稽查科、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站、三娘湾旅游管理区工作站。主要职责是:(1)负责实施市本级(含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范围内的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2)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3)对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4)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5)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行为),组织实施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6)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医疗机构医疗广告的监督检查;(7)对县(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8)负责全市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9)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10)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11)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开展食品风险监测与评估等食品安全工作;(12)负责对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工作业务进行指导;(13)承办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单位为原钦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无二层机构。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62.34万元,同比下降14.2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62.3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26.70万元,下降14.25%,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总额支出减少60.53万元;二是死亡抚恤减少25.16万元;三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20.22万元;四是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9.39万元。
(二)支出总计762.34万元,同比下降14.2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34.4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同比减少53.00万元,下降28.27%,主要原因:一是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减少12.11万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20.22万元;三是死亡抚恤减少25.1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575.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养老、医疗等保险金支出和离退休干部医疗统筹等支出。同比减少75.53万元,下降11.61%,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总额支出减少60.53万元;二是上级补助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资金减少7.36万元;三是上级补助项目卫生监督机构执法经费减少9.39万元。
3.农林水支出(213类)4.3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派驻灵山县那隆镇中安村第一书记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及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同比减少1.15万元,下降20.9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1.49万元结转到2023年支付,2023年无资金结转到2024年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48.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在编在职人员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同比增加2.99万元,增长6.57%,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个人工资福利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基数增加。
结余分配0.00万元,同比无增减。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34万元,项目支出101.0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69.6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4.8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0.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后勤控制数聘用人员生活补助。
4.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27.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费用等。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7.3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项目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租车费、检验费及培训费等。
6.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0.1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举办艾滋病防治项目培训班产生的培训班。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支出决算为6.6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卫生监督员支援百色、防城港、桂林等市开展新冠疫情防控临时性工作补助。
8.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99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
9.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56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在编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0.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5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灵山县那隆镇中安村第一书记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及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
1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8.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80.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80万元,支出决算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下降75.92%。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0%,同比减少9.43万元,下降77.36%。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减少9.39万元,下降100.00%。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2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购置五菱凯捷执法车1辆,2024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7%,同比减少0.04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执法用车范围,费用减少。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执法用车范围,费用减少。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执法用车范围,费用减少。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00%,同比下降45.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3个批次、共计28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个批次、2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82万元,比2023年度下降8.1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勤俭节约,邮电费、水费、电费等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8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额47.35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9.3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7.7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3.10%;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1.1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8.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1.1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6.9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年度我单位非税收入未达到预期,部分项目无法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执行工作,及时与财政部门协调,促进项目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非税-卫生监督所综合业务楼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97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50万元,执行数为19.44万元,完成预算的99.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支出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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