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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8-14 17:05     来源: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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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钦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职责等问题的批复》(钦市编办发〔2012〕144号文件精神,我中心调整后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业务指导、考核和知识技能培训;承担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需求与效果评估。

2.负责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研究,做好成功经验总结和推广适宜技术;负责组织开展大众卫生科学知识传播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季节性疾病防治、重大卫生日、卫生法制等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督导、评估和推广工作

3.负责编制全市病媒生物防制计划,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除“四害”药物的管理、供应、分配,开展除“四害”工作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督导评估;执行对公共场所外环境除“四害”和应急性消杀行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于2012428日经钦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将钦州市医疗器械修配所更名成立,目前内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室)、健康教育科及消杀科。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隶属于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机构数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4.81万元,同比增长13.4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4.8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27.81万元,增长13.43%,主要原因是2024年重新安排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促进项目经费28.58万元。

(二)支出总234.81万元,同比增长13.4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22.27万元,下降43.26%,主要原因是:根据实有离退休人员安排经费发放,2023年有一名退休人员死亡,2024年度无新增死亡人员

2.卫生健康支出193.8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卫生健康工作支出。同比增加50.16万元,增长34.9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重新安排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健康促进项目经费28.58万元,以及2024年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第二批)17.00万元。

3.农林水支出4.29万元,主要用于: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经费以及市直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同比增加0.04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是: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人员补助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7.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13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持平。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6万元,项目支出109.3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18.4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支出

3.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85.6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工作经费支出。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4.5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7.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宣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6.事业单位医疗3.4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7.公务员医疗补助2.4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8.其他卫生健康支出40.7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支出。

9.其他农林水支出4.2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经费支出。

10.住房公积金7.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9.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20万元,支出决算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0%;支出决算数2023年度同比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同比持平。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持平。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同比持平。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同比持平。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同比持平。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持平。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0%,同比持平。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疾控中心领导开展成人烟草流行监控督导用餐费。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个批次、共计6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个批次、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持平。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4年度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4年度项目13个,项目支出总额80.77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1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80.7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管理的整体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市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29分,评级为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00万元,执行数为26.00万元,完成预算的92.86%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一期基层健康教育工作及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技术培训班,参加本次培训班人员共215人,培训班主要如何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如何做好健康教育工作等为主题培训,确保调查员,协调员等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监测流程与技术规范,有效提高健康素养监测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为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督导。2024年我中心配合自治区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开展健康素养监测督导及现场培训5次,复核1次,2024年监测共完成有效问卷2421份,根据自治区健康素养测评系统数据得出粗率显示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25.35%,较上一年上升1.43个百分点,表明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呈稳步上升趋势。三是到钦南区开展健康素养监测绘图列表工作开展业务指导,邀请绘图工作比较成熟的浦北县工作人员到钦南区进行现场实地指导培训。四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形式不断丰富。(12024年我中心与钦州市采茶戏协会签订合作协议,把新版健康素养66条知识与钦州本土采茶戏曲相结合,创作出《多得有你》健康知识采茶剧目,随着采茶戏团不断深入各乡镇的村委开展演出,群众在观看戏曲演出的同时还能收获更多的健康知识,深受广大群众朋友的喜爱。截至2024年底,共开展健康知识采茶表演25场,受益群众达5000余人,发放礼品200余份。(2)防艾知识进社区,商品房小区投放防艾知识。为更贴近百姓现实需求,让防艾知识走进千家万户,2024年我中心在城区10个小区投放防艾知识,70个电梯内框架投放艾滋病防治等健康知识,累计投放一个月,健康宣传深入居民居住的地方,出门看得见,回家看得见的健康知识,加大了居民对健康知识的认知。(3)公交车亭投放健康教育知识。在市区利用7个公交车灯箱广告宣传健康素养、三减三健等健康宣传知识,加强了流动人口的健康知识学习,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