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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卫生健康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卫生健康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钦州市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等单位更名的批复》(钦市编办发〔2019〕74号)更名为钦州市卫生健康项目服务中心,基本职能:负责卫生基建项目管理服务、协助开展重大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督导检查、绩效考评业务培训等事务性工作;对农村改水项目水厂运行进行业务技术指导,扩大项目水厂供水规模,帮助提高项目水厂管理水平,开展饮用水安全宣传教育。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卫生健康项目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单位共设1个科室,即综合科。
第二部分:钦州市卫生健康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卫生健康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39.15万元,支出总预算139.15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9%,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收入预算减少1人,人员相关福利经费收入预算总体下降。总支出较上年减少9%,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支出预算减少1人,人员相关福利经费支出预算总体下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39.15万元,同比减少13.32万元,下降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15万元,同比减少13.32万元,下降9%。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2025年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收入预算减少1人,人员相关福利经费预算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3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6%,同比减少10.92万元,下降8%;项目支出5.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同比减少2.40万元,下降30%。基本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把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经费从项目支出调到基本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8.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同比减少2.99万元,下降9%。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99.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同比减少9.45万元,下降9%。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0.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同比减少0.89万元,下降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33.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6%,同比减少10.92万元,下降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3.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同比减少9.65万元,下降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同比减少1.20万元,下降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同比增加0.12万元,增长1%。
办公设备购置支出预算1.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同比减少0.20万元,下降1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同比减少2.40万元,下降3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与上年一致。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3.6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87.2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事业管理事务5.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下乡指导水厂水质检查、督查卫生计生项目进展和扶贫工作以及政府采购办公用品等。
3.事业单位离退休16.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和退休福利费。
4.事业单位医疗4.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2.8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6.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7.住房公积金10.6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4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0万元,比上年预算1.12万元增加0.28万元,同比增长25%,主要原因是做2025预算没有削减“三公”经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1.40万元,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2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1.40万元,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25%。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87.2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项目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20万元,同比减少0.20万元,下降14%,其中:分散采购预算1.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20万元,下降14%。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2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其中:市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我单位向主管部门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保留1辆公务用车,用于日常办公和卫生项目督查,已获得主管部门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保留使用。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钦州市卫生健康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2个,预算资金5.5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重点项目:卫生健康项目资金服务经费项目3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加强我市卫生健康项目服务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市财预〔2025〕1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贵委将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2822058,联系人:林慧芝)
钦州市卫生健康项目服务中心
2025年3月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