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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计划生育协会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计划生育协会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执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
(三)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指导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及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
(四)为会员和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和生殖健康等服务,接受政府支持和社会捐助,帮助群众尤其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五)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和会员所联系的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指导下级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
(七)承办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相关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计划生育协会是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促进人口发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家庭保健的群团组织,设有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和综合工作部。
第二部分:钦州市计划生育协会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计划生育协会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98.93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3.5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2025年支出总预算98.93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3.5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98.93万元,同比减少3.67万元,减少3.5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93万元,同比减少3.67万元,减少3.58%。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9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91%,同比减少3.67万元,减少3.58%;项目支出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9%,同比无增减。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8.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8%,同比减少3.08万元,减少26.39%;
(2)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83.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97%,同比增加0.89万元,增加1.08%;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5%,同比减少1.49万元,减少17.0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90.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91%,同比减少3.67万元,减少3.58 %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6.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37%,同比减少3.68万元,减少4.5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63%,同比无增减。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9%,同比无增减。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无增减。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0.9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2.行政单位医疗3.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公务员医疗补助2.3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公积金7.2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本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计划生育服务7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5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如计划生育普惠保险项目、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和向日葵亲子小屋、青春健康教育、优生优育指导中心项目创建、举办全市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支出等。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万元,同比无增减。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1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减少33.33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经费14.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3.5万元,同比无增减,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分散采购预算3.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无增减。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单位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个,预算资金8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单位无2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项目,只有一个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8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一是宣传阵地做到有活动场所、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文体器材、有活动计划和记录;二是自治区县级项目建设完成自治区任务数100%以上;三是爱心保险卡发放到位率完成计划98%以上;四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综合参保率达到100%;五是计划生育普惠保险覆盖率达到6%以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市财预〔2025〕1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贵委将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2892023,联系人:黄莉莉 )
钦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2025年3月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