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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中心承担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的两项硬指标“健康教育”和“病媒生物防制”的职能工作,具体为:
(一)健康教育:负责制定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业务指导、考核和知识技能培训;对下级专业机构及各行业单位开展健康教育技能培训;建立医疗机构、学校、社区、单位、企业五类重点场所的健康促进与教育示范点;对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项目(健康素养、控烟、基本公卫)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与督查;组织开展季节性疾病防治、重大卫生日、卫生法制等宣传活动,通过广泛传播健康知识,引导市民树立健康观念,养成健康行为,提高健康素养水平,以保障和促进人民健康。
(二)病媒生物防制:负责编制全市病媒生物防制计划,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除“四害”药物的管理、供应、分配,开展除“四害”工作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督导评估;执行对公共场所外环境除“四害”和应急性消杀行动。具体通过宣传、培训并集中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以保障和促进人民健康。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于2012年4月28日经钦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将钦州市医疗器械修配所更名成立,是直属于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目前内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室)、健康教育科及消杀科,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中心的主要职责有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等职能工作。
第二部分: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75.57万元,支出总预算175.57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加20.79万元,增长13.4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9月增加一名副职领导,2025年预算收入相应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加20.79万元,增长13.43%,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75.57万元,同比增加20.79万元,增长13.4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57万元,同比增加20.79万元,增长13.43%。
政府性基金拨款0.00万元,同比没有变化。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00万元,同比没有变化。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00万元,同比没有变化。
上年结余收入0.00万元,同比没有变化。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2024年9月增加一名副职领导,2025年预算收入相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7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39%,同比增加36.59万元,增长32.73%;项目支出27.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61%,同比减少15.60万元,下降36.28%。支出总预算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增减变化较大是因为2025年聘用人员一部分工资支出预算从项目支出编入基本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18.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50%,同比减少1.77万元,下降8.76%。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12.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5%,同比增加0.41万元,增长3.33%。
(3)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预算98.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30%,同比增加32.46万元,增长48.86%。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4.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9%,同比增加0.99万元,增长30.94%。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2.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0%,同比增加0.70万元,增长30.57%。
(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7.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61%,同比减少15.60万元,下降36.28%。
(7)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10.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5%,同比增加1.75万元,增长18.9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8.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39%,同比增加36.59万元,增长32.7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7.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43%,同比增加34.48万元,增长41.4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6%,同比增加1.64万元,增长15.9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24%,同比减少1.74万元,下降8.76 %。
资本性支出预算0.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28%,同比增加0.18万元,增长75.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7.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61%,同比减少15.60万元,下降36.2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9.85%,同比减少13.85万元,下降45.7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0.15%,同比减少1.75万元,下降13.73%。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8.1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7.4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18.43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12.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3.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预算98.8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事业单位医疗4.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2.9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单位在职职工职称级别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7.4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是根据单位职能和聘用人员人数核算项目经费。
7.住房公积金10.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中心在职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00万元,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0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0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2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必要的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00万元,同比持平。我单位没有配备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预算98.8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32万元,同比减少0.23万元,下降14.84%,其中:集中采购1.3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00%,同比减少0.23万元,下降14.84%;分散采购预算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00%,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0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3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单位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4个,预算资金27.4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部门预算-专项-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经费项目16.4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单位职能工作需要聘用非在编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自聘非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保障非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数量指标为: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25年经费预算3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60万元,项目支出16.40万元)。质量指标为:聘用人员福利待遇(不断提高)。时效指标为:工资发放(及时发放)。成本指标:聘用人员工资福利(2025年经费预算3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60万元,项目支出16.4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为: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断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聘用人员满意度不断提高。
重点项目二:部门预算-专项-消杀业务工作经费项目8.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主要用于单位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支出,保障单位除“四害”消杀业务正常开展。数量指标为:消杀服务工作经费2025年经费预算8.00万元。质量指标为:消杀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时效指标为:消杀业务开展及时。成本指标为:消杀工作经费2025年经费预算8.0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消杀业务质量不断提高。满意度指标为:消杀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市财预〔2025〕1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贵委将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2886316,联系人:孔令福)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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