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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钦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5-03-14 09:00     来源: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钦州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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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实施市本级(含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范围内的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二)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对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四)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五)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行为),组织实施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

(六)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医疗机构医疗广告的监督检查。

(七)对县(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

(八)负责全市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九)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

(十)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十一)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开展食品风险监测与评估等食品安全工作。

(十二)负责对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工作业务进行指导。

(十三)承办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内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科(现场快速检测科)、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与饮用水安全监督科、医疗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计划生育监督科、传染病防治与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科、法制与稽查科、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站、三娘湾旅游管理区工作站。

第二部分: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收入预算687.87万元,支出总预算687.87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6.97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6.84元;二是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减少7.55元;三是卫生监督机构支出增加14.77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6.97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与总收入减少的原因相同

)收入预算说明。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收入总预算687.87万元,同比减少6.97万元,下降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7.87万元,同比减少6.97万元,下降1%。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6.84元;二是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减少7.55元;三是卫生监督机构支出增加14.77元。

)支出预算说明。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支出总预算68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69%,同比增加3.23万元,增长0.51%;项目支出50.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1%,同比减少10.20万元,下降16.86%。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22.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75%,同比减少14.98万元,下降10.93%。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22.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98%,同比增加15.57万元,增长3.07%。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43.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7%,同比减少7.55万元,下降14.8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37.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69%,同比增加3.23万元,增长0.5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76.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66%,同比增加1.27万元,增长0.2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1.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31%,同比增加0.11万元,增长0.1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0.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03%,同比增加1.85万元,增长2.7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0.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1%,同比减少10.20万元,下降16.8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9.50万元,下降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9.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8.01%,同比增加9.80万元,增长24.8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9%,同比减少0.50万元,下降33.33%。

二、2025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8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37.5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0.3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71.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的离休费、退休人员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补助费用、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物业补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3.卫生监督机构48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96万元,项目支出50.3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19.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13.9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房公积金43.1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80万元。

(二)2025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1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市对各项工作的检查、督导、考评、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2.8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2.8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我单位辖区内执行公务、执法检查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91.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及在职在编人员车辆补贴等,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等。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4.90万元,同比减少0.50万元,下降9.26%,其中:集中采购4.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50万元,下降9.26%;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5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4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2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4个,预算资金50.3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重点项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项目2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级部门文件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完成监督对象监督覆盖率。开展卫生计生防艾知识、法制宣传等咨询2次以上,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全员培训1次、卫生计生案例评析培训会1次。进一步提高我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不断提升监督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卫生健康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市财预〔20251号)精神,需要公开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20251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进行合并重组,但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并结合重组过渡时期实际情况,现委托贵委原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2820620,联系人农增杰

            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钦州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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