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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8-06 10:05     来源: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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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承担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的两项硬指标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职能工作,具体为:

1)健康教育负责制定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业务指导、考核和知识技能培训;对下级专业机构及各行业单位开展健康教育技能培训;建立医疗机构、学校、社区、单位、企业五类重点场所的健康促进与教育示范点;对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项目(健康素养、控烟、基本公卫)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与督查;组织开展季节性疾病防治、重大卫生日、卫生法制等宣传活动,通过广泛传播健康知识、引导市民树立健康观念,养成健康行为,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以保障和促进人民健康。

2)病媒生物防制负责编制全市病媒生物防制计划,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除四害药物的管理、供应、分配,开展除四害工作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督导评估;执行对公共场所外环境除四害和应急性消杀行动。具体通过宣传、培训并集中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以保障和促进人民健康。

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于2012428日经钦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将钦州市医疗器械修配所更名成立,目前内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室)、健康教育及消杀

2023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人员编制10名,实有在职在编6聘用人员4人,退休人员10,共20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隶属于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机构数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7.00万元,同比增加43.78万元,增长26.8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7.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43.78万元,增长26.82%,主要原因2023年结转上年度项目经费39.84万元,二是2023年部门预算编内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费、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费、退休人员春节慰问经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在职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等支出标准较2022年部门预算有变动

(二)支出总计207.00万元,同比增加43.78万元,增长26.8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1.4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9.57万元,增长134.96%,主要原因是2023年死亡抚恤金支出17.00万元、退休人员补助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143.7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人员的医疗补助、工资奖金、伙食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商品服务支出的支出。同比增加8.16万元 ,增长6.02%主要原因是当年度在编人员经费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4.2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人员伙食补助、差旅补助,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同比增加4.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选派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增加相关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7.5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80万元,增长31.2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申报调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2万元,项目支出68.7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25.2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补助、物业服务补贴、离退休福利费、退休人员医疗费和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等方面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1万元,主要用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3.死亡抚恤17.0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4.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74.9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费、物业服务补贴、办公费、水电费和差旅费等方面的支出。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3.0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商品服务支出的支出。

6.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6.55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租赁费、委托业务费等商品服务支出的支出。

7.事业单位医疗3.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8.公务员医疗补助2.16万元,要用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3.98万元,主要用于非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消杀业务成本支出等支出。

10.其他农林水支出4.2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人员伙食补助、差旅补助,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

11.住房公积金7.5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20万元,支出决算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0%;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0.07万元,增长10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0%,同比增加0.0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疾控中心开展成人烟草流行监控督导用餐费据统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个批次、共计6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个批次、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需要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12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28.9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9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5.00%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33%2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6.67%。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一绩效管理的整体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因资金拨付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导致个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慢的现象。下一步整改措施: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3中央财政补助市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0分,评级为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45.0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一期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技术培训班和一期心理卫生健康师资培训班举办,培训全市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及各县区健康教育工作骨干150250名心理教师开展10清心专场心理卫生健康知识讲座入校园及开展学校团体辅导活动20到近视率高的学校面对教师、家长、学生开展明膜近视眼防控专场宣讲制作清心明膜行动宣传品。项目可持续影响分析,加强基层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健康教育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培训班主要针对如何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如何做好健康教育工作等为主题培训,有效提高健康素养监测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为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2023年我中心与钦州市采茶戏协会签订合作协议,把健康素养66条知识与钦州本土采茶戏曲相结合,创作出《多得有你》健康知识采茶剧目,随着采茶戏团不断深入各乡镇的村委开展演出,群众在观看戏曲演出的同时还能收获更多的健康知识,这也越来越深受广大群众朋友的喜爱。进一步促进公众提高健康知识水平,掌握健康生活技巧加大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我中心打造了市同心园主题公园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表一至表九)


关于委托公开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贵委《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批复直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贵委将我单位2023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的财政信息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2886326,联系人:孔令福

钦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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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