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30974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26日 |
| 标 题: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钦州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钦卫函〔2025〕3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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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丽娟代表、杨洁代表、陆胜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平安医院的建议》(第35号),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由我单位办理,经我委与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平安医院建设合力
全面贯彻落实平安医院建设工作,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建立了由副市长为召集人,政府副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为副召集人,中级法院、检察院等6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平安医院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齐抓的组织领导架构,形成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合力。
(二)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责任逐层传导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严格落实平安钦州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将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平安医院建设为载体,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医疗卫生机构平安稳定工作,对医疗质量安全、医疗纠纷预防、信访矛盾化解、安全生产隐患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目前我市19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建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保责任制和安保工作领导机制,把维稳安保责任和各项具体措施落实到负有维稳安保责任的岗位和人员,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和每个岗位,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有人管、管到底、管到位。
(三)强化医院安保,筑牢平安医院建设安全屏障
一是全市医疗机构安检器材配备率达100%,一键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安装率达100%,19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均已配备保安员,总数达到587人,且保安员数量达到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每20张病床配备1名保安的要求,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达到《医院安保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31458—2015)标准。二是各医疗机构按照《医院安全检查工作指南(试行)》(桂公通〔2024〕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等相关文件要求,在门诊大厅等显眼位置公布医院禁止携带物品名录。全市三级医疗机构均在医院出入口设置安检门、金属探测仪、X光机等安检设备,配备安检人员,对进入医院的人员和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三是全市19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警务室、重点科室、易燃易爆品存放处等重点要害部位安装一键报警装置,设置人脸识别摄像头,覆盖医院重点场所,一旦有“警情触发”,通过一键式“报警装置”,医院监控室会收到报警信息,医院安保人员可立即启动医院应急预案,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人身财产安全。
(四)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警医联动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市卫生健康委与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对二级医疗机构开展2024年全市平安医院建设排查工作,切实消除平安医院建设的安全隐患。二是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完善警务室的硬件设施,配备办公设备和警用装备,全市共设置医院警务室37个,2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置警务室。三是各医疗机构制定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最小应急单元应急预案》等,组建应急安保队伍,定期组织保卫人员开展治安保卫培训、应急演练和最小应急单元应急演练等,强化日常应急处突准备,提高涉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能力。目前,全市组建“医院最小应急单元”37个,三级医疗机构建立“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实现“1分钟自救、3分钟互救、5分钟增援到位”的目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委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筑牢安全防线,强化警医联动,切实维护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工作秩序,不断提升医院的安全管理水平,为患者营造一个安全、和谐、舒适的就医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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