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市计生协会机关,二级民营医疗机构,本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钦州行”活动的通知》(钦安委办〔2020〕28号),我委将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钦州行”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3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钦州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钦州行”活动的通知》(钦安委办〔2020〕28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市卫生健康委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钦州行”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和决策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筑牢安全防线。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市民众安全意识,为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愿景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钦州行”活动期间的工作,我委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钦州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郑 琥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党组书记
副组长:陈 晓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劳春红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成 员:周小玲 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
何雪玫 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科长
郑守良 市卫生健康委法规监督科科长
陈 粟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副书记、体制改
革科科长
莫丛荣 市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
郄 静 市卫生健康委二级主任科员(财务科负责人)
何志成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副科长(负责
全面工作)
王远兰 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科副科长
(负责全面工作)
梁 慧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副科长(负责全面工作)
肖丽春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科副科长(负责全面工作
陈其学 市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副科长(负责全面工作)
植 建 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防控科负责人
黄 冰 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黄永财 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履行资料汇总,组织协调,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等职责。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晓同志兼任。
四、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树牢严守底线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授、邀请专家授课、宣传平台宣传等方式,推动学习活动走深走实。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行宣讲。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要重点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榜样;同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曝光力度,提高单位风险防范能力。要广泛发动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
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学习国家安委办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同时,组织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学者、地方政府部门领导、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通过各级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前后,各单位要结合地区防疫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方式,以网上、线上为主要形式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可通过组织观看应急管理部“主播走现场”网络直播实战化应急演练、参与中国应急信息网等平台知识竞赛活动,参与抖音平台“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参与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活动,在网络掀起学习安全舆论高潮。可围绕主题,通过展板展示、资料发放、现场咨询、安全体验以及网络直播互动、网络知识竞赛、H5游戏互动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是“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钦州行”活动的重点,也是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目标任务。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钦州防疫实际抓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普及的要求,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开展“五进”宣传活动的同时,要注意相片和文字材料收集归档,邀请各级新闻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或向各级媒体投稿,力争为年度绩效考评提供详细的资料。
五、“安全生产钦州行”活动
2020年“安全生产钦州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曝光辖区内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树牢安全宣传教育理念,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钦州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宣传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钦州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钦州行”活动方案报送到指定邮箱,7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以及视频、图片等电子版资料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马晓婷,联系电话:2861885,邮箱:qzwsyjb2861885@126.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钦州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