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主要职责是:
一是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二是深入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
三是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
四是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抚优待工作。
五是做好烈士褒扬纪念工作。
六是做好双拥共建工作。
七是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八是做好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九是加强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自身建设。
十是做好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是做好双拥共建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本级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双拥办。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3年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由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钦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构成,均为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262.85万元,同比增加490.21万元,增长27.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262.8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490.21万元,增加27.65%,主要原因是:(1)新增入编人员、在编人员职级晋升和工资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逐年增长;(2)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官人数增加,退役金及医疗费随之增加;(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费增加,及部分企业困难军转干部补助标准逐年提高;(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经费增加;(5)新增钦州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原始基金收入。
(二)支出总计2262.85万元,同比增加490.21万元,增长27.6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1.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及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保障,以及保障退役军人福利和权益的项目支出。同比增加469.80万元,增长27.44%,主要原因是:(1)新增入编人员、在编人员职级晋升和工资待遇、养老保险等逐年增长;(2)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官人数增加,发放的退役金及缴纳的医疗费随之增加;(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费增加,及部分企业困难军转干部补助标准逐年提高;(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经费增加;(5)新增钦州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原始基金支出;(6)新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0.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3.27万元,增长74.89%,主要原因是:新增入编人员、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纳支出随工资待遇逐年增长。
3.农林水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的补助支出。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11.57%,主要原因是:2023年4月派驻新的驻村工作队员,而上任驻村工作队员2023年5月才结束任期,因此驻村工作队员的补助比上年增多。
4.住房保障支出40.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6.58万元,增长19.25%,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随工资待遇逐年增长。
5.其他支出6.68万元,为自治区下达的帮扶援助资金。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4.38%。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01万元,项目支出1621.8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机关服务支出11.00万元,用于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支出。
2.行政单位离退休38.11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36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21万元,用于新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5.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62万元,用于驻桂部队随军家属未就业生活补助支出。
6.死亡抚恤支出21.79万元,用于当年去世的军休干部及无军籍职工死亡抚恤金支出。
7.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支出31.65万元,用于钦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一期)项目建设经费支出。
8.退役士兵安置5.90万元,用于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接续支出。
9.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97.78万元,用于军休服务对象退休费支出。
10.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17.18万元,用于军休管理机构运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退役士兵管理教育96.42万元,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经费支出。
1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645.89万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助和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办公费用支出。
13.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51万元,用于部分退役士兵医疗保险接续支出。
14.行政运行(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0.03万元,用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日常运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24.05万元,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一般性支出。
16.拥军优属支出191.75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慰问部队和优抚对象经费、钦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一期)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驻钦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经费、举办双拥文艺晚会等双拥业务经费支出。
17.事业运行(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19.77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8.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10.68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原始基金、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支出。
1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万元,用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援助专项活动经费支出。
20.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78万元,用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及局属单位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1.事业单位医疗4.83万元,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2.公务员医疗补助12.37万元,用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及局属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23.其他农林水支出2.70万元,用于驻村工作队员补助支出。
24.住房公积金支出40.77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1.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3.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67.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万元,其中: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6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60万元,支出决算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5%;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1.76万元,增长60.0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2023年度无支出,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0%,同比增加1.24万元,增长93.23%。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0%,同比增加1.24万元,增长93.23%。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车出行及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务用车运行开支都在预算控制的合理范围之内。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公务车进行维修维护,2023年公务车出行较上年度增加。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0%,同比增加0.52万元,增长32.50%。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34个批次、共计18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4个批次、18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务接待费开支都在预算控制的合理范围之内。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后,上级部门到钦检查和调研次数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1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4.17万元,增长35.75%。主要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1 辆,是归属于钦州市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对2023年度42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1016.1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62.65%。
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支出2992.6万元。根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2.61分,评级为一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批示精神,深入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加强改革创新,大力营造尊崇尊重浓厚氛围。二是全面履行职能,不断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推进双拥共建,持续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31个项目被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3.81%;11个项目被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6.19%;0个项目被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被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由于部分上级下达资金下达时间晚,年度内未有支出计划,导致部分项目自评得分较低。下一步整改措施是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提前做出支出计划,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执行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钦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一期)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4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800万元,执行数为31.65万元,完成预算的3.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钦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在牛圩坡革命烈士纪念碑西北面与其相邻的文昌南一巷17号、19号地块选址。建设内容主要有新建钦州革命烈士纪念馆1座,地上4层,占地面积957.88㎡,总建筑面积4271.72㎡,布展面积2286㎡,建筑高度17.85米。目前,钦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已完成项目立项、项目初步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地质勘探、可研批复、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等前期工作,并于2023年8月开工建设。
自治区资金--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05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33.12万元,执行数为211.03万元,完成预算的90.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财政解困范围企业军转干部人数为139人,通过开展生活困难解困工作,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
市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经费、市管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官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95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73万元,执行数为271.7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和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官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数分别为170人和3人,通过每月按时缴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官的医疗费,切实保障了他们的基本医疗待遇。
中央经费--军休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95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309.46万元,执行数为202.09万元,完成预算的95.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人数分别为14人和17人,按时按标准发放军队离退休干部及无军籍职工退休费,保障生活待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