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02661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09日 |
| 标 题:关于对政协第六届钦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5135号提案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钦退役军人报〔2025〕1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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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建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基础建设,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面细致的做好双拥工作的基础性的工作
(一)在全市范围内的宾馆、酒店、车站、医院、商场、旅游景点等服务窗口都要设立“军人窗口”,或是“军人依法优先”的标识牌。
该点建议很好,全部采纳。
1.为做好全市公共服务场所及窗口“军人依法优先”标识牌的设立工作,钦州市双拥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弘扬双拥光荣传统、汇聚强国强军伟力”双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钦拥办发〔2024〕6号),并统一规范、制作了“军人依法优先”标识牌,督促全市范围内的车站、医院、银行、超市、酒店、电影院、图书馆、旅游景点、政务服务中心以及公共收费停车场等公共服务场所对军人优先优待标识张贴位置、具体内容进行了规范。目前全市的星级酒店、部分宾馆、汽车站、动车站、公立医院、大型商场、A级旅游景区均设置有“军人依法优先”标识。
2.在交通优惠优待方面,钦州市交通运输局、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城区内公交线路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免费乘车优待的通知》(钦交发〔2023〕13号),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有效证件,持证本人可在钦州市城区内免费乘坐由政府财政补贴运营的常规城市公交车(不含定制公交)。
3.在旅游优惠优待方面,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部分旅游景区对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收首道门票的通知》(钦退役军人发〔2023〕2号),全国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有效证件,持证本人可在我市10个收费旅游景区享受首道门票免费优惠。
(二)广泛设立爱国拥军联盟单位,爱国拥军联盟单位要落实牌匾的设立,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人家属给予优惠服务。
该点建议很好,全部采纳。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化拥军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双拥办、市工商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征集“钦州市拥军联盟”成员的通知》(钦拥办发〔2022〕8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热心参与优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拥军企业、商家和社会组织加入钦州市“拥军联盟”。并在吾悦广场举行了钦州市“拥军联盟”启动暨首批成员单位授牌仪式,先后在“钦州发布”等主流媒体发布三版《钦州市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名录》,全市324家拥军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餐饮、住宿、文化、旅游、医疗、教育等领域向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惠优待服务。加盟的拥军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均统一悬挂“拥军联盟成员单位”牌匾,设置优待优惠标识牌。
二、关于以多种形式对双拥工作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双拥氛围
(一)城区的道路命名应设立有双拥大道、双拥路或拥军路,让市民们能够更多了解到双拥工作的广泛性和全民性。
该点建议很好,全部采纳。
目前我市城区的道路命名已设立有双拥路,位于新天地花园小区西侧,双拥路为连接环城西路与南珠西大街的次干街道。
(二)在道路两旁的路灯杆以及道路中的护栏上设立双拥工作的宣传口号,让市民能认识到更多双拥工作的内容。
该点建议很好,全部采纳。
近年来,我市积极做好社会面双拥宣传工作,先后在钦州湾大道、北环东路、金海湾东大街、蓬莱北大道、金海湾东大街等城区主干道两侧布设双拥宣传标语43块(幅),在全市范围内更新、布设双拥宣传广告牌及标语共计207块(幅),涵盖主城区道路、工程建设场地、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全社会关心国防、崇军拥军氛围不断浓厚。
(三)在城区的商业街、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设立双拥工作的宣传口号。
该点建议很好,全部采纳。
1.结合钦州市“拥军联盟”启动仪式,我市在吾悦广场粤港风情街区打造了钦州市第一个“拥军联盟一条街”。在三个街区入口均设置了明显的“拥军联盟一条街”标识,街区内布设有大型双拥标语、双拥标识牌等。并动员街区内36家商户加入钦州市“拥军联盟”,签订拥军协议,全部在门店醒目位置悬挂拥军牌匾。
2.我市将靖海公园(国防公园)打造成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阵地。在公园内放置了一辆退役坦克和一门退役榴弹炮,设立有5个不锈钢宣传栏,用于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公园还建有凉亭供市民休闲娱乐,是集休闲娱乐、国防教育、观光游览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口袋公园。
3.在浦北县浦越路两侧绿地打造双拥国防文化长廊,设立有24块双拥宣传栏用于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
(四)利用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公共设施,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通过微信、抖音、短视频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双拥宣传口号和双拥标识。
该点建议很好,全部采纳。
1.协调各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及各成员单位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电子屏播放“舰指深蓝向海图强”海军主题宣传片300多次,开展“双拥主题歌曲、双拥标识”宣传推广活动,军地踊跃学唱双拥主题歌曲60余次,更换双拥标识300余处。
2.我市在钦州日报、钦州新闻网、“钦州发布”等媒体开设“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热心国防 助力强军”“加强双拥共建 增强国防意识”等专栏,宣传报道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同时积极总结提炼近年来钦州市双拥工作取得的成果,往国家级、自治区级主流媒体推送,我市双拥亮点工作在《学习强国》《新时代中国双拥》《中国退役军人》《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等国家级、自治区级主流媒体获得刊发。
(五)做好钦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有识之士加入到爱国拥军促进会来,共同为爱国拥军事业做贡献。
该点建议很好,全部采纳。
钦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自2023年7月10日成立以来,积极主动作为,社会化拥军工作成效明显。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双拥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钦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的建设。
1.积极协调市领导参加钦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第一届第三次会员大会等会议,现场指导研究社会化拥军工作,给予了钦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建设发展极大的支持和帮助。
2.市领导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深入钦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会员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发展情况,给予了会员企业极大的鼓舞。
3.积极协调市本级主流媒体对钦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进行宣传报道。先后在政府门户网站、钦州日报、钦州电视台等平台报道钦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工作情况,有效激发了会员企业的爱国拥军热情,也让市民对该拥军社会组织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三、关于建立国防教育基地
在钦州城区或是沿海的地方,建立一个国防教育基地,为市民及中小学生搭建一个国防教育的学习平台,进一步提高市民及中小学生的国防意识。
该点建议很好,全部采纳。
1.钦州市现有刘永福旧居1个国家级国防教育基地,冯子材旧居1个自治区级国防教育基地。
2.钦州市现有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个,分别是刘永福旧居、冯子材旧居,自治区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5个,分别是刘永福旧居、冯子材旧居、浦北县博物馆、灵山县烈士陵园和钦州市海防教育基地。
3.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基地功能作用,组织机关单位、学校的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到刘冯旧居、海防教育基地等开展活动856场,全民国防意识不断提升。
四、关于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对转业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军休人员、伤病残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落实完成好,其相关待遇应落实到位。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就业创业和军人子女优待等政策落实到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住房等政策落实到位。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政策落实,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该点建议很好,全部采纳。
1.政策制度保障方面。2024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印发了《钦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细则》(桂军政〔2024〕21号)和《钦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桂军政〔2024〕142号),为驻钦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军人子女入学入托明确了政策依据,有力推动了全市双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2.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方面。2020年以来,我市累计定向招聘41名随军家属到市、县(区)事业单位工作,调配安置9名跨区域随军家属到专业对口岗位。2025年,根据《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精神,目前广西各地市已暂停开展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工作,下步待上级政策明确后再组织开展。
3.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方面。我市100%落实驻钦部队军人子女入学入托需求,2020年以来,累计安排311名军人子女入学入托,为20名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办理示范性高中降分录取,切实解决了官兵后顾之忧。
4.转业军官、退役士兵、军休人员和伤病残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方面。我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的任务。2021年以来,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率均实现100%,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由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比例达100%,转业军官均落实职务职级安排,顺利实现部队、退役军人、用人单位“三满意”目标,符合条件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和伤病残退役人员均按政策顺利完成接收安置。接收4800多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约5200万元,其中我市财政承担1900多万元。以“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为引领,率先在全区创建退役士兵返乡报到“一站式”服务平台,相关工作经验得到自治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广。
5.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我市贯彻党中央关于“六稳”“六保”重要决策部署,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帮助广大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提升职业技能和实现就业。全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先后与包括消防救援部门在内的5家用人单位和企业签订退役军人就业推荐合作协议,率先在全区搭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消防救援等部门(企业)合作推进退役军人就业的新平台。举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转岗适应性培训,参训率位居全区前列。在全国率先实施退役军人船员教育培训“浪花计划”,共有418名退役军人学员经过培训后获得海船船员证,全部输送到远洋和国内沿海船舶相应的就业岗位,“浪花计划”项目得到《人民日报》等多家国家级媒体报道。我市共举办各类招聘活动56场,提供就业岗位,累计达成就业意向1756人(次);积极为有融资贷款意愿的军创企业协调贷款,5家军创企业成功获“拥军贷”294万元,同时近三年来,全市金融机构累计为退役军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83万元,惠及84名退役军人;组织军创企业参加了三届广西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产品交易会,签约意向订单300多万元,30家(次)企业分别获得金、银、铜奖。我市退役军人培训就业和创业扶持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表彰为第一届广西促进就业先进集体。
6.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方面。我市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落实提标政策,2024年,按时足额为万余名优抚对象和参战民兵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上亿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增发奖励金5000余万元。医疗保障方面,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财政、卫健、医保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钦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钦州市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提高并统一了全市优抚对象的门诊定额和住院医疗补助标准,有效缓解了优抚对象就医费用经济压力。针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报销“报销跑路多、结算耗时多、个人垫资多”的问题,2024年4月起,在全市99个定点医疗机构推行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率先在全区实现了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优抚对象在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均可按补助比例先行垫付,定点医疗机构再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算。优抚对象办理结算时医疗补助免申即享,实现了“零垫资、零跑腿”。住房保障方面,我市按照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5部门印发的《广西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方案》(桂退役军人发〔2020〕120号)要求,在审查优抚对象是否符合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条件时,按规定享受的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护理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优抚对象,在公租房保障中优先予以解决。
五、关于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
在钦州市城区设立军创街和军创大厦,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搭建平台,设立军创产品,助推军创企业的发展。
自市、县(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广大退役军人搭建就业创业交流平台。一是联合市科技部门建立了钦州市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成了全区首条以退役军人创业为主,为退役军人提供“用武之地”的就业创业平台——灵山县“军创商业街”,进驻军创企业30家,带动退役军人就业100余名。二是每年均组织本地军创企业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各项创业创新交流活动,有30家(次)企业先后在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和产品展销(交易)活动上获奖。三是搭建政银企融资对接平台,今年5月,举办了2025年钦州市 “戎耀新程 金融相伴” 政银企交流会,活动共吸引了50名正在创业或者有意愿创业的退役军人代表,通过政策宣讲、主题观影、自由交流等形式,为退役军人创业搭建了资源对接与经验分享的平台,活动成效明显。该点建议很好,但由于本地军创企业经营范围比较广泛,涉及行业较多,且地方财力物力有限,对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关于在钦州市城区设立军创街和军创大厦的条件目前还不成熟。下步,我市将继续争取财政物资支持和上级政策扶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推动钦州市城区军创街和军创大厦的建设筹备工作。
六、关于开展双拥共建工作
军队开展拥政爱民工作,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我市的乡村振兴。参与和支持我市的重点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上级赋予的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军队和地方联合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如钦州军分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到大专院校,中小学校给学生们讲爱国强军故事,激发学生的爱国强军意识。在八一建军节、春节等节日期间,军民联合举办文艺演出,增进军民鱼水情深。
该点建议很好,全部采纳。
1.军队开展拥政爱民工作方面。驻钦部队始终把驻地当故乡,把驻地人民当亲人,主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参与乡村振兴活动。近年来,驻钦部队积极担负节假日、重大敏感时期驻地城市联勤武装巡逻、武装押解等任务,扎实开展驻地辖区海域缉私、应急救援、专项巡逻等工作,有力维护了驻地安全稳定,有效保障了驻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驻钦部队扎实开展乡村振兴与结对帮扶工作,钦州军分区累计安排预算经费96.5万元用于灵山县陆屋镇王猛村退役军人服务站扩建、道路扩建、村容村貌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筹资27万元完成王猛小学旧教学楼修缮,为王猛小学购置一批办公、文体器材及国防图书,对王猛村11名贫困大学生开展一对一资助;武警钦州支队结对帮扶灵山县太平镇那线村,累计投入50余万元用于那线村基础设施建设、那线小学兴教助学、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等,得到了驻地群众的高度赞扬。
2.双拥共建工作方面。一是我市与海军钦州舰开展“城舰共建”活动,协调推动北部湾大学与海军钦州舰开展“舰校共建”活动;二是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与驻钦部队结成共建对子,广泛开展“六进军营”、军地青年联谊等活动;三是驻钦部队积极开展“军营开放日”活动,邀请驻地人民群众进军营体验军营生活;四是每年春节、八一建军节组织走访慰问驻钦及共建部队;五是每年开展举办一场群众性双拥主题文艺晚会,邀请军地代表、群众和学生代表参加。
3.国防教育方面。我市持续开展国防教育进校园活动,邀请部队功臣、现役军人、参战老兵、优秀退役军人、军休干部等进校园为师生开展国防教育辅导授课,讲述革命英雄故事等,全民国防意识不断增强。
感谢您对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0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唐金龙,0777—2850202,1361777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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