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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1-13 00:00     来源:钦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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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督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并专门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强化了组织领导,严格了责任追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法[2016]39号)和《钦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钦办法[2016]5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各科室责任、公开流程及公开时间等,有计划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完善了2016年钦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布到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多样,分别为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各类报纸、统计信息月报、统计年报、统计年鉴、政府公报等。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日常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共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信息15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6年,未发现与我局有关的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健全机制,拓宽渠道,优化服务,全面开展透明行政,有力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6年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署159条,其中,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钦州市统计局公开的信息共142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7条(通过不同网站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每月编印统计信息月报并报送各相关单位,通过钦州各类报纸公开信息8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机构提供政府公开信息资料,并将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内容及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钦州统计局发布信息142条。并按照要求将有关文件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送达市公开办;及时更新“领导概况”等统一平台栏目内容。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来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我局均按照规定答复,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发生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方法 

  2016年,钦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公开力度,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在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等。下一步,将继续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认真落实《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明确目标、方法和步骤,确保各项具体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认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参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本局已经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政府信息工作相关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网站公开内容规范到位。推进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的管理,确保公开平台信件办理到位。严格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全体工作人员广泛知晓、积极支持、自觉执行。重视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钦州市统计局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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