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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组织实施中央、自治区布置的 国民经济综合分析、核算平衡制度,收集上报全市的资料。 一、负责组织实施中央、自治区布置的国民经济综合分析、核算平衡制度、收集上报全市的资料。
二、负责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入、资产负债、小康生活等核算工作。
三、负责编制经济循环账户,进行全市全社会供给总需求的测算工作。
四、负责联系财政、金融、保险等部门的统计业务,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平衡关系分析、报告、数据。
五、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预测。
六、负责组织定期举办统计新闻发布会和发布统计公报。
七、负责对全社会经济、社会发展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
八、负责管理全市宏观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出版,提供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资料。
九、负责全市综合数据库、宏观监测预警数据库统计指标的搜集、整理和建库工作。
十、负责全市综合统计业务、对外地区统计资料搜集、整理。
十一、负责全市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十佳县区,招商引资综合考核评比。
联系地址:钦州市钦北区永福东大街11号行政信息中心,负责人:唐琨,电话:0777-2824544,传真:0777-3688730,邮箱:qzhsk@tjj.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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