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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8-08 00:00     来源:钦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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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统计局是钦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自治区统计局制定的统计工作规章,拟订钦州市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依法进行统计管理登记。

1)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根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市地方统计调查方案;实施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质量评估;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

2)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社会经济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全市的社会经济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提供全区各市地、县和全国重点城市基本统计资料,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3)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4)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组织和指导全市统计的基础建设。

根据上述职责,钦州市统计局 内设办公室(增挂法规制度科牌子)、综合核算科、农村经济科、工业交通能源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社会贸易科等6个职能科(),下属两个参公事业单位计算站(普查中心)、城市经济社会调查队。

编制人员构成情况:市统计局机关现有编制14个,实有14人(行政编制为11名,机关事业编制3名)。其中局长、党组书记1人、副局长3人、副调研员1人、总统计师1人;科级领导9人;下属2个参公事业单位:计算站(普查中心)编制9个,实有人数9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编制7个,实有人数6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底,我局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下属有二个参公事业单位(即普查中心—计算站及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按机构类型划分,行政机构1个,占机构总数的100%

按级次划分,市级1个,占机构总数100%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97.59万元,同比增加27.50万元,增长5.85%。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93.4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4.1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497.59万元,同比增加31.84万元,增长6.83 %。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375.4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事务的行政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机关服务支出、专项普查活动支出及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72.9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6.27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3.6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情况

钦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93.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3.46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32.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公务用车改革发放交通补贴引起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加大扶贫力度扶贫支出增加。

钦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7.58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36.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公务用车改革发放交通补贴引起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加大扶贫力度扶贫支出增加。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94万元,项目支出76.64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300.11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事务工作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4.87万元,为单位行政事务管理日常支出。

3.机关服务6.00万元,主要是用于后勤控编人员工资支出。

4.专项普查活动4.00万元,用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设备购置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支出。

5.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0.50万元,为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日常支出。

6.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3.00万元,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05万元,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死亡抚恤17.86万元,为退休人员病故抚恤金。

9.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00万元,为单位计生服务工作支出。

10.行政单位医疗15.23万元,为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1.公务员医疗补助3.06万元,为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其他扶贫支出6.27万元,为开展单位扶贫工作支出。

13.住房公积金23.63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0.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对个人和家庭服务支出;公用经费45.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6.64万元,主要包括:用于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工资福利支出,用于统计信息事务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86万元,支出决算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7 %;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1.79万元,下降41.6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80万元,同比增加0.34万元,增长72.73%。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统计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据统计,2017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9个批次、共计63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7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接待费用降低。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7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16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来钦指导工作次数较2016年增多,接待次数有所增加。

(三)2017年度公务用车费支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同比减少2.13万元,下降55.56%。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支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13万元,下降55.56%。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2个事业单位公务车在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统计业务所需的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2017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 1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6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中执行车改,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较2016年初有所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9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5.11万元,增长12.6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发放交通补贴引起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钦州市统计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钦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件(表一至表十)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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