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450700008105405X/2022-30589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1月04日 |
| 标 题:钦州市统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
| 发文字号:钦统字〔2022〕1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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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统字〔2022〕1号
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 28号)、《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关于报送和公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和《2021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统计法治建设责任,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我局精心组织,多举措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建设有序进行
按照《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精神,党组书记、局长吴楷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精神,研究部署2021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布置落实国家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压实责任。我局始终坚持把法治理念贯穿于统计改革发展和统计管理工作全过程,坚持贯彻“依法治统”和“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的理念,把法治与全局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推动统计业务工作有效开展,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促进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中的重要作用。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情况,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完成国家统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国家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的25项整改落实措施任务并进行了销号。推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文件精神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年内市委常委会已组织开展4次学习。市发改委、商务局、交通局等10多个经济主管部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列为党组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我局先后举办2期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全市各级统计系统300多人次受教育。
(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1.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明确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职责,对于两县两区的统计法治责任制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不断完善县(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我局制定了《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统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报告制度》等工作制度,切实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2.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维护统计调查权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每季度开展自查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现领导干部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违反法定职责从事统计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违背统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编制了《钦州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钦州市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按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规范和监督统计机构依法开展行政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为了提高统计执法水平,统一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我局制定落实统计执法工作制度,为统计执法人员配备了统计执法专用的照相机、无线便携式打印机、执法记录器等统计执法装备。年内举办了全市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1期,对全市统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流程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在执法过程中,保障执法程序合法、标准统一、过程严谨、结果可靠,进一步推动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2.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年内对83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196家企业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对浦北县5家违反统计法问题企业进行立案处理,并给予共计17万元罚款,营造不能造假、不敢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环境。
3.推动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常态化。年内,按要求对全市12家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对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发现的违法企业,按照相关统计法规,开展统计执法核查。对双随机检查发现的违反统计法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立案查处。
(五)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积极拓宽法治宣传途径,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不断增强。年内向各级党委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发放了《广西深化统计改革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200多套。精心组织统计法治宣传周、统计开放日等活动,面对面地为群众讲解统计专业知识及统计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多份、宣传品200多份。继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年内市委党校已组织5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深入宣传教育,提高对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领导干部筑牢法律意识,提升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统计法治宣传还不够到位;二是统计监督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落实好统计监督各项任务措施,切实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守牢统计工作“生命线”。
(二)夯实基础,加强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联网直报企业的统计法治培训,指导建立规范统计台账,夯实基层统计工作基础,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强化培训,定期举办统计系统内部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统计行政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努力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社会环境。
钦州市统计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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