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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1-04 00:00

  2016年来,我办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办实际,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现将2016年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我办已成立了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办综合科,办领导亲自抓,综合科具体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二是严格要求,专人承办。为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办领导还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周密安排,并落实了专人具体承办此项工作,全力以赴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办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职责、信息审核发送、信息公开、保密等方面有明确规定,目前根据工作实际,对做得不够好的地方正着手进行健全和修改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确保更新信息及时,方便公众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目前,我办没有单位网站,按照市政务服务办的要求,相关信息在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对信息的上报,我办按照要求认真梳理,及时填报。我办明确,所有对外发布的工作信息,经过审核、签发后,由专人发布。坚持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 2016年,我办没有通过政府公报公开信息。

  2. 2016年,我办没有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通过新闻媒体途径公开信息。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我办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上报的要求,积极上报相关信息情况。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我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涉及我办信息进行了公开,及时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6年,我办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钦州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办的上报自治区口岸办、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请示和报告,与口岸查验单位及市直相关单位的来往文件、征求意见和回复文件,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文件均为不予公开信息。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我办没有服务窗口,所有工作及业务往来均在办公场所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办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我办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而没有出现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或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办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目前我办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如工作动态方面的内容公开不够多,部分栏目内容少,更新不够快等。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学习,完善更新信息的时间,定期更新、及时更新。加强与市直相关单位的交流学习,并多向市政务服务办请示和学习,吸收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好。

  

                        钦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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