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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国家口岸的战略、政策,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内贸流通、电子商务和全市口岸通关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市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的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推动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第三方物流、物流加工等新兴业态发展。
(三)拟订全市内贸流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
(四)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商业信用销售,规范商业信用支付行为,建立商务领域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市场调控工作和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机制。
(六)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发展对外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自治区下达我市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承担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培育外向型经济产业,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七)负责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钦州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与政策。
(八)负责全市与东盟国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等国家和地区有关机构间建立经贸合作机制,负责组织参加商务会展,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中国—东盟博览会的筹备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
(十)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核准全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十一)负责全市商务出国(境)团组的审批事项,组织全市商务访问考察活动,负责全市外派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代表机构人员选派和管理。
(十二)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免税商店、成品油流通和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本辖区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加油站规划确认,推动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
(十三)指导督促全市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全市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做好全市商贸服务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开展口岸货物的预报、预测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开放口岸相关预验收工作。负责口岸资源研究利用工作。负责组织口岸货物的集疏运工作,组织指导协调铁路、公路、交通、港口口岸货物流通的协作配合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口岸查验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规定,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和行李物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检查各查验部门做好检查、检验、检疫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督促、指导口岸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口岸发展扩大的审查、报批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打击走私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的联合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县(区)和执法部门开展打击走私、贩私工作,查处走私贩私大案要案。协调缉私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处理有争议的走私贩私案件。
(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在局机构设置方面,共有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人事教育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业发展科)、市场运行科(电子商务发展科)、外贸管理科、区域合作科、口岸科、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商务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和钦州市口岸服务中心、钦州市市场服务中心(自收自支)。纳入决算编报范围的有本级钦州市商务局以及二层机构钦州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和钦州市口岸服务中心,钦州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和钦州市口岸服务中心不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384.64万元,同比减少315.67万元,下降8.5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3384.6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315.67万元,下降8.53%,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减少相关疫情防控项目经费的投入,如减少钦州市边海防疫情防控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等项目。
(二)支出总计3384.64万元,同比减少315.67万元,下降8.5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194.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商务局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商贸事务工作、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口岸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96.05万元,下降7.44%,主要原因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肃财经纪律,真正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减少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89.8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96万元,增加0.6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58.2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对职工进行了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98.04万元,下降77.29%,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开支。
5.农林水支出(类)9.28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扶贫领域支出。同比增加3.13万元,增加50.89%,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选调生下基层驻村。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587.3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商务服务发展项目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3.32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真正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减少开支。
7.住房保障支出(类)45.4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65万元,增加14.21%。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导致单位补贴的住房公积金相应上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商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89万元,项目支出2540.7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566.57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10.3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招商引资5.78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局对外招商引资所需要的经费支出。
4.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1.81万元,主要是商贸服务业发展业务经费,如钦州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修编等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113.21万元,是用于退休人员退休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应交养老保险费等支出。
6.机关事务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56.80万元,是用于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
7.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292.05万元,主要是政府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
8.死亡抚恤27.79万元,按照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4.09万元,主要是打私防疫工作经费。
10.行政单位医疗20.13万元,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1.公务员医疗补助13.98万元,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2.其他农林水支出9.29万元,主要用乡村振兴方面的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13.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04.2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商业流通事务专项支出,如各项促销活动等经费支出。
14.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083.10万元,主要用于涉外发展服务业方面的支出,如口岸优化通关服务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经费、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2022年自治区口岸优化通关服务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经费、2022年自治区本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外贸外资提质增效攻坚行动自治区资金等。
15.住房公积金45.40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商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3.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公用经费76.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商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70万元,支出决算2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53%;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22.33万元,增长590.74%。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22.62万元,同比增加22.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5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5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疫情防控放开后,2023年为促进经济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出国开展经贸活动,年中调整追加因公出国经费。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原因不开展因公出国活动,2022年底疫情开放后2023年为促进经济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出国开展经贸活动。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6%,同比增加0.29万元,增长24.37%。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6%,同比增加0.29万元,增长24.37%。主要原因是:2022年第四季度发生的公务用车维修费当年未能及时支付,在2023年年初才形成支出,增大了当年支出数。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外出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加油量减少以及2023年公车维修费未能及时支付。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第四季度发生的公务用车维修费当年未能及时支付,在2023年年初才形成支出,增大了当年支出数;公务用车老旧,年度维修费相应增加。因此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0%,同比减少0.58万元,下降22.39%。主要用于支付接待国内外客商、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各地商务系统单位到我局交流工作等发生的餐宿费。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0个批次、共计约183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0个批次、18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商务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41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6.18万元,增长8.80%。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上年未及时支付的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商务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6.41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33.00万元,占采购总资金规模的34.42%;工程支出0.00万元,占采购总资金规模的0.00%;服务支出253.41万元,占采购总资金规模的65.58%。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商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54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2540.7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部门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支出3384.64万元。根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2.67分,评级为优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大部分项目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达到预期效果。本级项目符合国家的政策,与实际需求高度相关;项目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大部分项目资金到位及时,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实际需要实施,具有较高的效率;大部分项目自评结论为优秀,部分项目自评结论为良好。部分项目未能及时开展或执行效率低、实际支出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资金指标未能及时下达。今后应多方面考虑问题,及时调整预算资金,及时反馈项目支出进度,确保资金使用率。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4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5.93%;8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4.81%;4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41%;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85%。自评发现存在主要问题:个别项目支出进度缓慢。进一步措施:今后应多方面考虑问题,及时调整预算资金,及时反馈项目支出进度,确保资金使用率。对项目资金实施专项管理,并在实施过程中密切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业务、财务部门按部门工作方案,编制细化项目预算;在项目实施阶段,按照市财政局批准的年度预算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以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为原则,做好经费保障和监督,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站式服务大厅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79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08.38万元,执行数为183.21万元,完成预算的87.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既定目标,维持联检大楼一站式服务大厅的正常运行,解决各查验部门人员办公、生活等问题,确保通关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水电费、工作人员伙食补助、采购保安政务服务经费、租用车辆费用等。解决各查验部门一线工作人员办公、后勤保障问题。
2023年市本级第三批国有企业改制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97.73万元,执行数为197.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既定目标,根据《关于研究市商务局下属改制企业职工社保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钦政阅〔2017〕35号)、《关于印发解决市直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借款缴交社保费暂行办法的通知》(钦市财〔2014〕20号)等文件精神及《土地海域收储补偿协议》相关约定,安排国有企业改制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商务局下属改制企业退休员工的社保费用问题。
2022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政策兑现类项目-自治区级夜间特色消费集聚区奖励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4.44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既定目标,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工;打造特色夜间步行街,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2023年外贸外资提质增效攻坚行动自治区资金(第一批)-外资提质扩量行动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333.00万元,执行数为33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促进外贸稳中提质,优化国际市场布局,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203年钦州市外贸进出口758.8亿元,同比增长18.7%:其中出口97.6亿元,同比增长24.2%,进口661.2亿元,同比增长18%。总量和增速均排全区第4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2%。2023年钦州市实际利用外资额3.3897亿美元。强化对“走出去”企业和项目的安全保障,对我市2个“走出去”项目给予了保障补贴支持,鼓励支持我市1家企业进口了一批先进设备,提高了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2022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政策兑现类项目-推动发展限上企业政策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74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385.00万元,执行数为375.00万元,完成预算的97.4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既定目标,完成2023年补贴限上企业75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