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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商务局是我市主管商务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的战略、政策,拟订我市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内贸流通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我市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的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组织推动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第三方物流、物流加工等新兴业态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酒类流通、再生资源回收进行监督管理。
3.拟订全市内贸流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商业信用销售,规范商业信用支付行为,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及部分生活必需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6.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发展对外贸易(含加工贸易、边境贸易、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自治区下达我市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承担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7.负责全市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钦州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与政策。
8.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对东盟国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等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战略与政策,负责我市与上述国家和地区有关机构间建立经贸合作机制,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
9.负责审核、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
10.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我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11.负责我市商务出国(境)团组的审批事项,组织我市商务访问考察活动,负责我市外派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代表机构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全市内外贸学会、协会工作。
12.负责全市商贸服务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服务行业企业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督促对外贸易、出口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商务局下设办公室(财务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市场秩序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业发展科(市场运行科)、外贸管理科、区域合作科等8个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有钦州市商务稽查支队和钦州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钦州市商务局2017年预算财政供养实有人数共82人(含所属事业单位),其中:在职25人,离休6人,退休47人,机关后勤聘用人员4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商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81.86万元,比2016年的1108.29万元同比减少了526.43万元,减少47.50%。其中:
一般预算拨款581.86万元,比2016年的405.29万元增加176.57万元,增长43.57%。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703万元,减少100 %。
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虽然有以下几点是导致预算收入增加的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公车补助(2016年是市财政局统一安排采取年中追加);四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增加了企业补贴资金费用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但是2016年有上年结余703万,放入其他商品服务业支出,最终导致2017年收入总预算比2016年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 58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60%,同比增加149.81万元,增长45.29%;项目支出101.2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7.40 %,同比减少676.23万元,下降86.97 %。 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435.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76%,同比增加163.36万元,增长60.13 %。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 9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76%,同比增加7.59万元,增长8.44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26.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1%,同比增加1.83万元,增长7.58 %。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1.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62%,同比增加1.49万元,增长7.61 %。
(5)商品服务业等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4%,同比减少701万元,减少99.7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80.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60%,同比增加149.81万元,增长45.29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1.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0.98%,同比增加139.42万元,增长69.1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2.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0.96%,同比增加29.58万元,增长128.1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6.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8.06%,同比减少19.21万元,减少18.1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1.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40%,同比减少676.23万元,或下降86.97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21%,同比增加12万元,增长114.2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7.2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66.37%,同比增加5.77万元,增长9.3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94%,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40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48%,同比减少0.82,减少11.20%。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81.8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80.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101.2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32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用于我局报经市人社局批准的机关后勤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保费支出。
4.其他商贸事务支出43.2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政府批复同意我局实施《企业改制方案》,为使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顺利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减少上访事件,需要安排企业改制与维稳专项经费,用于社会维稳的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餐费和相关物资购置等支出。
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2.3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用于离休人员离休经费、离休人员公用经费、应交养老保险费等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20.3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1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8.公务员医疗补助5.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住房公积金21.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10.其他商品流通事务支出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根据我市统一规定,用作商品服务业等支出。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6.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0.9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6.40 万元,比2016年预算23万元减少6.6万元,同比下降28.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局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二是我局为了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1. 我局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5.5万元,同比减少2.9万元,下降34.52%。公务接待费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10.90万元,同比减少3.7万元,下降25.34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10.90万元,同比减少3.7万元,下降25.34%。公务用车预算费用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辆车,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局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2)我局2017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商务局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商务局2017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 2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局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财务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市场秩序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业发展科(市场运行科)、外贸管理科、区域合作科、钦州市商务稽查支队、钦州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纳入钦州市商务局部门预算的 2个事业单位包括: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 个。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323.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商务局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6.5万元,同比减少0.82万元,下降11.20 %,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减少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6.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同比减少0.82万元,下降11.20 %。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6.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 2 辆,实有车辆2辆,公务用车2 辆(越野车2辆,小型普通客车 0辆);钦州市商务局所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 2 辆(越野车2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0个。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预算报表(公开参考格式)上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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