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211200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9日 |
| 标 题: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号议案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钦市商务复〔2024〕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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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旭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快建设浦北县石埇加油站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协调、解决石埇镇加油站项目用地指标问题方面
(一)考虑到我市浦北县石埇镇没有加油站,给当地群众生活带来不便。市商务局在2017年启动我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修编工作时,把“浦北县石埇加油站”规划点纳入《钦州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
(二)市自然资源部门已于2021年12月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为浦北县石埇加油站项目落实2.874亩的用地指标,并于2022年7月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由于该项目用地未办理集体土地征收手续,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4年8月9日采用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浦北县石埇加油站项目土地使用权(浦北县石埇镇石钦二级公路西向),拍卖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10时。目前正在有序地推进后续的各项工作。
二、关于有关部门积极完善项目建设手续问题方面
项目完成土地招拍挂落实主业后,按《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工作指引的函》(桂商运函〔2021〕46号)要求,项目主业需到商务部门办理加油站规划确认手续。同时到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急部门办理加油站报建、环保、应急等相关手续。
下一步我局将密切关注项目进展,指导督促项目业主加快项目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完成该项目的相关手续,争取年内浦北县石埇加油站投入运营。
最后,感谢您对钦州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钦州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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