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联系(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B615室,邮编:535099,电话:0777-368859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按照《条例》要求,成立了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全职2人,兼职4人)。制定并完善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并完善了《钦州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了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和分类,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等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每半个月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全市各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及《钦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等途径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如我办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LED大屏幕、钦州日报、北部湾晨报、钦州电视台、钦州电台等形式发布了部分通知公告,方便人民群众获知信息。我办积极建设多种政府信息载体,扩大受众面,使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地接收信息。在市政府网站上建设更多的与人民群众互动的栏目,更好地公布政府信息,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钦州市人民政府公报》是我办以月刊的形式编撰、发布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各类文件的纸质载体,每期发行量为500本,向市直及驻钦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市各个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免费赠阅。在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法规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办公开的政府信息在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钦州市档案馆、钦州市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办及时在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全市各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钦州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公开。我办2013年度主动公开618条信息(政府公报公开248件,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57条,自治区信息统一平台公开47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制定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并绘制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承办科室以及保密审查程序,促进了我办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相关制度,明确了文电科(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B615室,电话:0777-3688596)为我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窗口。
2013年,我办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办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依申请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办尚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仍需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间仍有提高的空间。
2014年,我办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根据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的趋势,跟上社会发展的需求,扩大受众面,使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地接收信息;二是加强各个环节的衔接,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压缩政府信息公开时间;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地总结好的经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责和各项相关工作制度,争取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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