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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办公室和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收集、编辑市内外重要政务信息,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政策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服务。
(八)办理人大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以及有关的文电。
(九)负责围绕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及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重要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反馈。
(十)负责因公出访来访管理工作。统筹和处理我市与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涉外安全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事务。统筹全市重要外事活动有关事宜。统筹外国到钦官方团组和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我市同我驻外使领馆和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的工作联系。协调领事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和其他友好关系。代管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检查、奖励等行政职能。
(十五)负责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中心工作。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的建设。负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网络问政工作。
(十六)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0〕129号)等文件精神,钦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为市人民政府派出的正处级行政性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自治区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二)开展政务联络、宣传推介工作,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组织及全国各地的联系,促进与各界人士的友好往来,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钦州,提高钦州的知名度。
(三)开展人才引进、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工作,围绕钦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以及重点经济建设项目,与北京及全国各地的专业人才、知名企业等牵线搭桥,努力为引进资金、项目、技术等提供服务。
(四)开展信息工作,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时、准确报送中央及北京重大政务、经济、文化等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五)开展公务接待工作,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做好赴北京领导的接待服务工作。
(六)做好我市进京上访人员的疏导劝返和领访陪访工作,开展应急处置、维权救助,配合北京市有关部门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相关工作。
(七)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为市属部门、单位人员到北京办理业务以及在北京开展重大经济文化活动提供组织协调和服务等工作。协助各级党组织做好全市在北京流动党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八)建立健全钦籍在北京流动人口联络制度,鼓励他们为家乡建设献计献力。向在京的钦州籍领导、各界人士传递钦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新情况。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工作。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钦市编〔2008〕20号)精神,钦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围绕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为制定本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政策提出建议;接受委托参与或组织对有关部门、县区拟订或制定的发展规划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全市经济形势进行分析研究,收集、整理和报送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信息、动态,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年度重点研究课题计划;根据要求,组织或参与全市经济社会方面重大决策的可行性论证,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起草和整理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稿,参与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要政策文件的研究、起草。
(五)对全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经济政策咨询工作等进行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开展对外社会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各种经济发展论坛、学术报告等。
(六)组织或参与专家对行业、企业进行行业管理、经营管理、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方面的诊断和咨询。
(七)负责撰写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钦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钦州市市长热线受理中心更名的批复》(钦市编办发〔2019〕82号)精神,同意将钦州市市长热线受理中心更名为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电话、短信、网站及微信等各类渠道,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咨询、投诉、求助、建议、督办、举报和表扬等事项,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分类、交办、转办、督办;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发展规划及建设工作;负责研究制定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运行管理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数据统计、分析以及开展相关宣传推广工作。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翻译室更名为钦州市外事翻译室的函》(钦政办函〔2019〕48号)精神,钦州市外事翻译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我市党政领导人重要外事活动及出访翻译工作;担负外国党宾、国宾来访我市的接待翻译工作;负责我市对外交往及外国到我市进行合作的政治、经济资料、来往文电的笔译口译工作;指导我市外事翻译工作;承办我市其他涉外咨询、翻译、外事服务、外语培训和国外培训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根据钦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的批复》(钦市编办发〔2013〕117号)、《中共钦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加挂钦州市政务运营中心牌子等事项的批复》(钦市编办发〔2021〕178号)精神,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政务运营中心)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相当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的建设。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与安全保障工作。
(三)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政府专网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钦州节点、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区的网络畅通及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钦州方面的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
(六)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技术队伍的培训。
(七)负责运用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做好全市重要任务的跟踪、反馈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办公系统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和反馈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办公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推广运用及操作培训等工作。
(八)承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中心、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钦州市政务运营中心)、钦州市外事翻译室。钦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派驻)机构。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一)2024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106人,另有3名“老人老办法”工勤人员;市纪委派驻编4个。实有在职86人、退休25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12人。实有后勤服务控制数12人,自聘45人。具体情况如下:
1.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员编制数60个,均为行政编制,另有3名“老人老办法”工勤人员;市纪委派驻编4个。编制内在职实有人员51人,“老人老办法”工勤人员3人;市纪委派驻编人员3人。实有退休25人。
2. 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员编制数22个,均为参公事业编制。编制内在职实有人员17人。
3. 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中心人员编制数9个,均为非参公事业编制。编制内在职实有人员6人。
4.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人员(市政务营运中心)编制数12个,均为非参公事业编制。编制内在职实有人员8人。
5. 市外事翻译室人员编制数3个,编制内实有在职4人(其中1人为引进人才,由市委编办在全市编制内统筹)。
6.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12个。实有后勤服务控制数12人,自聘45人。
(二)2024年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人员编制数2个,均为行政编制,另有“老人老办法”工勤人员1个。编制内在职实有人员2人、“老人老办法”工勤人员1人。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后勤服务控制数5个,实有后勤服务控制数2人,自聘1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3042.31万元,同比增加130.62万元,增长4.49%。其中: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42.31万元,同比增加130.62万元,增长4.49%。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无增减。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无增减。
4.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
5.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
6.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收入总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304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00.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76 %,同比增加70.62万元,增长3.66%;项目支出预算1041.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24%,同比增加60.00万元,增长6.11%。支出总预算增加变化主要原因与收入总预算增加主要原因相同。
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2496.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05%,同比增加93.40万元,增长3.8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69.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6%,同比增加26.19万元,增长10.76%。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11.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5%,同比减少1.69万元,下降1.50%。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65.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44%,同比增加12.72万元,增长8.32%。
2.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000.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76 %,同比增加70.62万元,增长3.6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38.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1.88%,同比增加67.48万元,增长4.3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3.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5.65%,同比减少6.49万元,下降2.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9.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47%,同比增加9.63万元,增长24.1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041.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24%,同比增加60.00万元,增长6.1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5.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3.56%,同比减少21.40万元,下降8.0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96.3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6.44%,同比增加81.40万元,增长11.3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0%,同比无增减。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无增减。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4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00.6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41.7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行政运行1454.4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41.7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市咨询专家经费、专家课题调研经费、党政机关综合办公系统线路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等。
3. 行政单位离退休48.8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0.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5. 行政单位医疗64.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 公务员医疗补助46.2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住房公积金165.5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1.2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4.00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1.28万元,比2023年预算116.15万元增加25.13万元,同比增长21.64%。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已达到使用年限,需购置两台新的公务用车,共计40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 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15.28万元,同比减少2.60万元,下降14.54%。主要用于办公室接待国内来访的人员和外事接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104.00万元,同比增加42.00万元,增长67.74%。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40.00万元,同比增加40.0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原因:公务用车已达到使用年限,需购置新的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64.00万元,同比增加2.00万元,增长3.23%。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部分公务用车老化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454.4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36.70万元,同比增加62.17万元,增加83.42%,其中:集中采购136.7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65.7万元,增长92.53%;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减少3.53万元,下降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6.7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 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69.4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7.3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13辆(越野车3辆,中巴车1辆,别克商务车1辆,小型轿车8辆);市驻京联络处管理使用的车辆为1辆(商务车)。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4年我办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3042.31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4年我办16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1041.71万元,分别是:1.业务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95万元;2.领导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61万元;3.市发展研究中心业务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4.市12345热线管理中心业务经费项目,预算金额69.71万元;5.电子政务中心业务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6万元;6.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金额97.12万元;7.外事业务费,预算金额13.28万元;8.培训费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9.党政机关综合办公系统线路费项目,预算金额43.2万元;10.钦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业务经费项目,预算金额55万元;11.市决策咨询专家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12.市咨询专家组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人员经费项目,预算金额36万元;13.咨询专家组课题研究经费及调研经费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14.督查工作业务经费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15.编外人员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45.4万元;16.公务车辆购置费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