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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市政府办及所属事业单位、驻京办基本情况
(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钦州市人民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9〕96号)和《中共钦州市委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钦发〔2010〕1号)等文件精神,设立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 主要职责
(1)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
(2)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对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文件和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7)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收集、编辑市内外重要政务信息,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政策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9)办理或指导督促政府其他部门办理市人大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以及有关的文电;
(10)办理市长热线工作业务;
(11)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的建设;负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12)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第一秘书科、第二秘书科、第三秘书科、第四秘书科、第五秘书科、第六秘书科、第七秘书科、第八秘书科、文电科、信息网络科、行政科、人事科、财务科、综合督查科、专项督查科。
(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1. 主要职责
(1)围绕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为制定本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政策提出建议;接受委托参与或组织对有关部门、县区拟订或制定的发展规划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全市经济形势进行分析研究,收集、整理和报送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信息、动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3)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年度重点研究课题计划;根据要求,组织或参与全市经济社会方面重大决策的可行性论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意见和建议。
(4)参与起草和整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稿,参与市委、市政府重要政策文件的研究、起草。
(5)对全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经济政策咨询工作等进行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开展对外社会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各种经济发展论坛、学术报告等。
(6)组织或参与专家对行业、企业进行行业管理、经营管理、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方面的诊断和咨询。
(7)负责撰写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长热线受理中心
1. 主要职责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履行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群众来电,回复网络留言等职能。
(四)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1.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的建设。
(2)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与安全保障工作。
(3)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政府专网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钦州节点、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区的网络畅通及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钦州方面的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
(6)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技术队伍的培训。
(7)承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钦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0〕129号)等文件精神,钦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为市人民政府派出的正处级行政性综合办事机构。
1. 主要职责
(1)承办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自治区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2)开展政务联络、宣传推介工作,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组织及全国各地的联系,促进与各界人士的友好往来,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钦州,提高钦州的知名度。
(3)开展人才引进、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工作,围绕钦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以及重点经济建设项目,与北京及全国各地的专业人才、知名企业等牵线搭桥,努力为引进资金、项目、技术等提供服务。
(4)开展信息工作,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时、准确报送中央及北京重大政务、经济、文化等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5)开展公务接待工作,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做好赴北京领导的接待服务工作。
(6)做好我市进京上访人员的疏导劝返和领访陪访工作,开展应急处置、维权救助,配合北京市有关部门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相关工作。
(7)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为市属部门、单位人员到北京办理业务以及在北京开展重大经济文化活动提供组织协调和服务等工作。协助各级党组织做好全市在北京流动党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8)建立健全钦籍在北京流动人口联络制度,鼓励他们为家乡建设献计献力。向在京的钦州籍领导、各界人士传递钦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新情况。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工作。
2.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钦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管理科、联络服务科。
第二部分:市政府办及所属事业单位、驻京办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6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总预算2298.6万元,同比增加122.66万元,增长5.6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98.6万元,同比增加122.66万元,增长5.64%。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预算22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07%,同比增加103.05万元,增长12.60%;项目支出1377.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9.93%,同比增加19.61万元,增长1.4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2145.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35%,同比增加167.36万元,增长8.46%。
(2)教育科目支出预算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7%,同比增加20万元,增长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9.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5%,同比减少76.79万元,下降79.74%。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51.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3%,同比增加4.64万元,增长9.96%。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62.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70%,同比增加7.45万元,增长13.6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21.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07%,同比增加103.05万元,增长12.6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00.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02%,同比增加174.87万元,增长33.2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1.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32%,同比减少1.9万元,下降1.4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9.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66%,同比减少69.92万元,下降43.9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377.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9.93%,同比增加19.61万元,增长1.4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88%,同比增加48万元,增长25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09.8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3.31%,同比增加283万元,增长38.93%。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300.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1.81%,同比减少277.99万元,下降48.06%。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09万元,项目支出1377.5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支出预算75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1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市政府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市应急办、市驻京办等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预算1064.0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64.06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建设费、广西天气预报宣传经费、督查业务经费、重大决策调研和咨询经费、政府系统内外各项培训费、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课题调研专项经费、购置电脑等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办公耗材办公经费、市长热线受理中心业务处理经费及聘用人员经费、电子政务中心工作经费、驻京办日常业务经费等支出。
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预算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市政府驻京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经批准聘用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人员工资补助经费。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预算293.4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93.45万元,用于提升电子政务内网接入宽带工程和升级改造OA办公系统经费。
其他进修及培训支出预算2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万元,用于政府办内外各项培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1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1万元,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发放的市政府办离休人员工资、特需费和离休公用经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43.51万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7.7元等基本支出共计51.21万元,用于市政府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市电子政务中心、市驻京办等单位人员根据有关文件统一规定按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6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5万元,用于市政府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市电子政务中心、市驻京办等单位人员根据有关文件统一规定按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1.0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9.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42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1.09万元,比2015年预算241.7万元减少0.61万元,同比下降0.25%。“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0万元,同比零增长。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99.09万元,同比减少0.61 万元,下降0.61 %。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6年预算142万元,同比零增长。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142万元,同比零增长。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2016年预算0万元。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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