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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市政府办及所属事业单位、市应急办、驻京办基本情况
(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钦州市人民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9〕96号)和《中共钦州市委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钦发〔2010〕1号)等文件精神,设立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 主要职责
(1)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
(2)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
(6)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对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文件和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7)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收集、编辑市内外重要政务信息,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政策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9)办理或指导督促政府其他部门办理市人大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以及有关的文电;
(10)做好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交办的人事政工工作和办公室人事政工工作;
(11)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第一秘书科、第二秘书科、第三秘书科、第四秘书科、第五秘书科、第六秘书科、第七秘书科、第八秘书科、文电科、行政科、政工科、财务科、综合督查科、专项督查科。
(二)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钦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9〕96号)和《中共钦州市委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钦发〔2010〕1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钦州市应急指挥中心、中国共产党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实行一套人马,三块牌子。
1. 主要职责
(1)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①承担市应急委的日常工作。
②督查和检查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应急决定事项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办理、承办市政府和市应急委重大处置工作中的相关文电、会议。
③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应急方面事宜,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规划建议;指导、协调全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指导全市应急平台系统建设与管理,组织制订和实施全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④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修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市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⑤指导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⑥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宣传培训、科普宣教工作;负责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建设。
(2)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市委、市人民政府24小时值班工作,保证市委、市人民政府与各级各部门之间的联络畅通;接听、接收和分办通过电话、网络、传真、电报以及其他形式传来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负责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及重要信息;负责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报送的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的统计和通报工作;负责《值班周报》、《值班电话记录》、《今日要情》、《突发事件直报信息》、《钦州值班信息》、《上报自治区信息呈阅件》等编报工作;负责了解、编辑《市委常委周工作安排》、《市人民政府领导周工作安排》、《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每天工作活动(工作日)》和《每日动态》;负责市委常委会、市委中心组学习会、书记碰头会、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市长碰头会等厅级领导的通知和情况反馈工作;敏感时期以及节假日履行“零报告”制度;检查、指导、协调和通报各级各部门值班工作;督促、检查和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应急决定事项及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办理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市应急指挥中心
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具体协调指导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应邀参与自治区组织开展的有关应急救援等工作。
2.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应急指挥中心、中国共产党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值班科、协调处置科、应急管理科。
(三)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1.主要职责
(1)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研究,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为制定本市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发展思路、对策建议;接受委托参与或组织对有关部门、县区拟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和论证,得出意见和建议。
(2)对全市经济形势进行跟踪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信息、动态,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3)负责编制市人民政府年度重点课题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要求,参与全市经济社会方面重大决策、项目、重要规划的可行性论证,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意见和建议。
(4)参与起草和整理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讲话、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稿,参与市人民政府重要政策文件的研究、起草。
(5)对全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经济政策咨询等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开展对外社会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各种经济发论坛、学术报告会等
(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市长热线受理中心
1. 主要职责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履行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群众来电,回复网络留言等职能。
2. 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钦市编办字〔2011〕71号,钦州市市长热线受理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另核定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5名。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7名,其中管理岗位6名、技术岗位1名;后勤服务人员5名。
(五)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1.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的建设。
(2)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与安全保障工作。
(3)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政府专网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钦州节点、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区的网络畅通及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钦州方面的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
(6)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技术队伍的培训。
(7)承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钦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0〕129号)等文件精神,钦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为市人民政府派出的正处级行政性综合办事机构。
1. 主要职责
(1)承办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自治区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2)开展政务联络、宣传推介工作,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组织及全国各地的联系,促进与各界人士的友好往来,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钦州,提高钦州的知名度。
(3)开展人才引进、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工作,围绕钦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以及重点经济建设项目,与北京及全国各地的专业人才、知名企业等牵线搭桥,努力为引进资金、项目、技术等提供服务。
(4)开展信息工作,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时、准确报送中央及北京重大政务、经济、文化等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5)开展公务接待工作,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做好赴北京领导的接待服务工作。
(6)做好我市进京上访人员的疏导劝返和领访陪访工作,开展应急处置、维权救助,配合北京市有关部门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相关工作。
(7)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为市属部门、单位人员到北京办理业务以及在北京开展重大经济文化活动提供组织协调和服务等工作。协助各级党组织做好全市在北京流动党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8)建立健全钦籍在北京流动人口联络制度,鼓励他们为家乡建设献计献力。向在京的钦州籍领导、各界人士传递钦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新情况。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工作。
2.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钦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管理科、联络服务科。
第二部分:“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表”、“2015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
收 入 |
|
支 出 |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2175.94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978.37 |
|
1.经费拨款 |
2175.94 |
二、外交 |
|
|
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三、国防 |
|
|
(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四、公共安全 |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五、教育 |
|
|
(3)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六、科学技术 |
|
|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96.30 |
|
(6)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
十、医疗卫生 |
46.57 |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一、节能环保 |
|
|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
|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
|
3.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四、交通运输 |
|
|
4.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1.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2.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3.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
二十、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
|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
54.70 |
|
|
|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
|
|
二十三、预备费 |
|
|
|
|
二十四、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2175.94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2175.94 |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
二十六、结转下年 |
|
|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 |
|
1.一般公共服务 |
|
|
2.政府性基金结转 |
|
2.外交 |
|
|
3.历年净结余可安排的资金 |
|
3.国防 |
|
|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净结余 |
|
4.公共安全 |
|
|
政府性基金拨款净结余 |
|
5.教育 |
|
|
其他净结余 |
|
6.科学技术 |
|
|
4.其他结转 |
|
7.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
|
8.社会保障和就业 |
|
|
|
|
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
|
|
10.医疗卫生 |
|
|
|
|
11.节能环保 |
|
|
|
|
12.城乡社区事务 |
|
|
|
|
13.农林水事务 |
|
|
|
|
14.交通运输 |
|
|
|
|
1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
|
1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
|
17.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
|
1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
|
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
2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
|
21.住房保障支出 |
|
|
|
|
2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
|
|
23.预备费 |
|
|
|
|
24.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
|
25.其他支出 |
|
|
|
|
26.转移性支出 |
|
|
收 入 总 计 |
2175.94 |
支 出 总 计 |
2175.94 |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
类 |
款 |
项 | |||||
|
** |
** |
** |
** |
1 |
2 |
3 |
4 |
|
|
|
|
合计 |
2175.94 |
818.04 |
1357.9 |
|
|
201 |
03 |
01 |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
589.27 |
589.27 |
|
|
|
201 |
03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
787.90 |
|
787.90 |
|
|
201 |
03 |
03 |
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
31.20 |
31.20 |
|
|
|
201 |
03 |
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570.00 |
|
570.00 |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96.30 |
96.30 |
|
|
|
210 |
05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8.29 |
38.29 |
|
|
|
210 |
05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8.28 |
8.28 |
|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54.70 |
54.7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
合计 |
241.70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
2.公务接待费 |
99.70 |
|
3.公务用车费 |
142.00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2.00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第三部分: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报表说明
一、201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总预算2175.94万元,同比增加538.71万元,增长32.9%。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175.94万元,同比减少538.71万元,下降32.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总预算2175.94万元,基本支出818.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59%,同比增加12.06万元,增长1.50%;项目支出135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41%,同比增加526.65万元,增长63.3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978.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92%,同比增长530.62万元,增加36.6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9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3%,同比减少0.09万元,下降0.09%。
(3)医疗卫生类科目46.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4%,同比增加10.19万元,增长28.01%。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1%,同比减少2.01万元,下降3.5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18.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59%,同比增加12.06万元,增长1.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25.3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4.21%,同比减少0.56万元,下降0.1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3.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36%,同比增加14.5万元,增长12.1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8.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43%,同比减少1.88万元,下降1.1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35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41%,同比增加526.65万元,增长63.3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1%,同比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26.8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3.53%,同比减少94.50万元,下降11.51%。
其他资本性支出578.4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2.60%,同比增加568.55万元,增长5748.74%。
其他支出33.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46%,同比增加33.4万元,增长100%。
二、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7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04万元,项目支出1357.9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支出预算58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27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市政府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市应急办、市驻京办等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预算787.9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87.90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建设费、广西天气预报宣传经费、督查业务经费、重大决策调研和咨询经费、政府系统内外各项培训费、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课题调研专项经费、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经费、购置电脑等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办公耗材办公经费、市长热线受理中心业务处理经费及聘用人员经费、应急办各项业务经费以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经费、驻京办日常业务经费、市老年大学、老科协、市直老体协、市老体协、市老年人协会老年组织机构活动经费等经费支出。
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预算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市应急办、市政府驻京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经批准聘用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人员工资补助经费。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预算57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70万元,用于提升电子政务内网接入宽带工程和升级改造OA办公系统经费。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3万元,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发放的市政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38.29万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8.28万元等基本支出共计46.57万元,用于市政府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市应急办、市驻京办等单位人员根据有关文件统一规定按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万元,用于市政府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市应急办、市驻京办等单位人员根据有关文件统一规定按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241.7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241.7万元,同比零增长。
(二)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5年预算0万元,2014年预算0万元,同比零增长。
2、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99.7万元,2014年预算99.7万元,同比零增长。
3、公务用车费2015年预算142万元,2014年预算142万元,同比零增长。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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