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5 00:00
来源: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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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钦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
钦州市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提升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实现覆盖全民、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根据自治区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促进我市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参保扩面征缴专项行动,推动应保尽保,实现我市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目标,到2021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达到90%以上(各县区目标任务具体见附件)。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达到95%以上。
三、组织保障
成立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立品 副市长
副组长:黄立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宗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吴 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振军 市税务局副局长
农光佐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万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启权 市民政局副局长
田茂群 市教育局副局长
符发任 市退役军人局二级调研员
黄 敏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曾春艳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利 华 市残联副理事长
陈万凤 市扶贫办二级调研员、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宗旺兼任,副主任由吴锦、陈振军担任,主要负责指导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征缴专项工作,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定期组织到各县(区)开展检查督导。
四、工作步骤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5月-2021年 8月中旬)
从5月开始,在全市开展“社保扩面征缴百日攻坚战”,通过专项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各类用人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依规参保缴费,争取到8月中旬,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达到9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达到70%以上。
1.开展扩面宣传。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制订实施方案,举办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培训班,提高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平台工作人员政策及经办服务水平。各镇(街道)组织人员进村(社区)到户开展面对面政策宣传,发放政策资料到户、到人,标语、海报、通告、公告上墙,微信公众号每月推送1次。报纸宣传版面刊登每月至少3次、广播电视播放每月至少2次。进园区或企业开展集中宣传每月至少1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要不定期组织到县(区)开展督查指导。〔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2.做好参保发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在5月初召开本级工作动员会,统筹推进参保扩面征缴工作。各县(区)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村(社区)常住人口中未参保人员信息情况。摸清纳税企业单位信息,排查出应保未保企业名单和职工数量,通过上门、电话、短信以及邮件告知等方式,采取积极措施发动参保,并及时做好参保登记。民政、残联、退役军人等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管理的在享特困人员、低保人员、残疾人员、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人员信息,配合人社部门、税务部门对未参保人员开展精准宣传和参保发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扶贫办、市残联〕
3.抓好扩面重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重点抓好已办理注册符合参保条件、已纳税未依法参保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如快递员、家政服务等重点人群的参保扩面征缴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点对象为经筛查应参保未参保人员,特别是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有关精神,抓好脱贫人员、特困人员、低保人员、残疾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落实,要强化信息核实比对,及时更新数据,确保该群体100%参保缴费。市教育局负责做好16周岁以上在校生人员信息筛查,并及时推送给人社、税务部门。〔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4.抓好参保缴费。各县(区)在做好参保扩面的同时,要积极抓好保费征收工作,确保参保扩面与参保缴费工作同步,切实提高参保缴费率,提升参保扩面质量。到2021年8月中旬,各县(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1月)
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各项工作,对标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查漏补缺,分析工作开展以来的工作成效和堵点、难点问题,适时组织召开全市经验交流工作会议,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到10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达到90%以上,11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扶贫办、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2月)
组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征缴专项行动联合验收组,根据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对各县(区)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持续有效推进。同时,总结工作经验,提炼工作亮点,争取在全区推出我市参保扩面征缴工作经验。〔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扶贫办、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关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扎实做好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有力支撑。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精气神,将全民参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全民参保扩面的重点、难点在城乡居民,工作责任主体在各县(区)。各县(区)政府(管委)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成立以政府(管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建立部门工作协同机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镇(街道)、村(社区),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全民参保各项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
(二)跟踪调度,强化督导。建立参保扩面征缴工作调度制度。从现在起到2021年12月,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排名后全市通报。建立约谈制度,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县(区)全民参保扩面征缴工作开展实地督查,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县(区)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对有关领导进行约谈。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适时召开全市参保扩面征缴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加强保障,确保经费。各县(区)政府(管委)要加强经费保障,统筹安排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征缴工作经费,并按时将经费拨付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附件:钦州市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入库参保率计划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