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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钦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范围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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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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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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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发文单位: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4日
标 题: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钦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范围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人社发〔2022〕12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7日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钦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范围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22-06-27 00:00 来源: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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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钦 州 市 财 政 局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印发
广西人社厅等4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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