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4 00:00
来源: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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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同意李敏等3名同志任职的批复》(钦组干复〔2022〕51号),决定:
李敏同志(女)任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包威同志任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四级调研员,免去其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任少宏同志任钦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四级调研员,免去其钦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组织部。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印发(7月4日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