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93918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13日 |
| 标 题: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钦州市整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人社发〔2023〕56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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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
现将《钦州市整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
钦州市整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
用工行动工作方案
为破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用工难题,壮大产业工人队伍,促进钦州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整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方案》(桂人社发〔2023〕10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23年3月至12月
二、目标任务
完善支持企业就业、培训等用工服务的有效途径,推动就业、培训、社保等惠企政策落地,切实做好产业工人培养和企业用工服务,缓解产业工人短缺,企业招工难问题。全年计划开展政府补贴性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4000人次以上,帮助企业解决用工1.5万人次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4月底前完成)
制定《钦州市整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于4月30日前上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调查摸底,收集服务需求(5月10日底前完成)
深入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开展钦州市2023年企业用工情况调研,将本地带动就业能力强的企业、规上企业和当地支柱产业企业及产业链中的龙头企业列入重点服务企业名录清单,通过走访调研、现场办公、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多种方式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准确掌握企业产业工人队伍现状、缺工情况和技能人才需求情况,形成工作台账,分析研判本地企业用工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三)组织实施,开展各项服务(5月—11月)
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对标对表整体推进,明确时间安排、责任单位、责任人,每月报送工作调度表,每季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年底报送工作总结。
(四)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12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要注重总结行动中经验,提炼典型案例,深入挖掘行动中的有效方法和亮点,对于好的经验和做法,要不断巩固提高,建立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防止服务走过场“一阵风”。
四、重点工作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改、工信、国资、市场监管、投资促进、工会等部门资源,制定各县、区具体实施方案。
(一)建立企业用工和劳动力供给数据库。继续推动服务企业品牌工作机制,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力度,建立重点服务企业名录清单,准确掌握企业产业工人队伍现状、缺工情况和技能人才需求情况,形成工作台账。建立钦州市中高职学校毕业生联络制度,及时了解我市各中高职学校供给情况。指导各县区根据供需双方情况,对存在缺工的企业进行实时对接,及时为企业解决用工问题。〔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就业服务中心〕
(二)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实施“就业暖心·桂在行动”专项服务活动,开展“就业援助月”“残疾人就业帮扶”“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金秋招聘月”等专场招聘会,创新开展“钦州服务企业”品牌,采取常态化、零星化“点对点”送工服务等方式,随时随地开展“点对点”送工服务。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就业”优势,利用“钦州人才”“钦州微就业平台”公众号等网上平台,开设线上招聘专区、举办直播带岗招聘会等,实现云端揽才。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对象的招聘活动,拓宽就业信息推送渠道,促进供需双方快速达成用工协议。〔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就业服务中心〕
(三)探索共享用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探索共享用工模式,成立人社、税务和医保等单位的“共享用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县区积极与广西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队驻各县区分队积极联动,在各工业园区所在地成立“共享用工”专责小组,在各工业园区设立“共享超市”,并设置“共享专员”,压实本园区企业的共享用工服务工作,推动共享用工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就业服务中心〕
(四)开展“技能广西行动”。发挥企业培养产业工人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与培训机构结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企业职工培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重点企业与技工院校共商专业规划,合办订单班和委培班,培养适合企业需求的高素质产业工人。建立“岗位+培训+送工”联动机制,加强培训前的岗位准备和培训后的就业服务力度,向学员推荐不少于3个与培训内容相关的就业岗位,组织企业到培训机构现场招聘洽谈,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企业用工的匹配度。持续实施钦州市技工学校结对技能帮扶灵山县行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与吸纳就业的用工主体(包括就业帮扶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签订协议,由用工主体用项目制组织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按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鼓励重点企业“人人持证”。〔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就业服务中心〕
(五)开展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坚持在核心技术领域培养企业技术带头人,每年评选不超过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不超过2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给予部分补助,推荐优秀项目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配合企业做好首席技师和特级技师选评工作,拓宽技能人才晋升成长空间。〔责任科室、单位: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六)打造“八桂系列”劳务品牌。依托职业院校、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培训资源,深入开展“八桂系列”及钦州坭兴陶、猪脚粉、茶叶加工、木材加工、大蚝养殖、陈皮加工、浦北编织、浦北建筑等具有钦州特色的劳务品牌职业(工种)培训。精准对接家政、建筑、米粉企业及坭兴陶产业、茶叶生产企业等输送技能人才,实现培训即上岗,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劳务品牌专家工作室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做好劳务品牌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展示劳务品牌形象,讲好品牌故事,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擦亮劳务品牌名片。〔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七)落实各项惠企补贴政策。根据国家部署,按规定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带动就业补贴,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责任科室、单位: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会保险管理科、社保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统筹协调发改、财政、工信、市场监管、投促、农业农村、住建、统计、工会等部门,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对行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会商解决,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请示,及时答复企业。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通过电视专栏、报刊、网站、微信平台、新闻发布等渠道,加强稳岗用工、就业培训等惠企政策宣传,主动向媒体提供工作开展动态、典型经验以及有影响力的新闻素材或稿件,展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稳岗稳就业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资金保障监管。各县、区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规范使用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落实资金监管责任,自觉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强化督促落实。对照行动任务目标,制定工作安排表,做到目标清、责任清、措施清、进度清,压实各县、区责任。加大跟踪推进力度,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地方及时提醒、通报、约谈。
附件:2023年(钦州市)市整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调度表
副本整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月调度表(8).xlsx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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